货币作为独立的价值形式进行单方面运动(如清偿债务、缴纳税款、支付工资和租金等)时所执行的职能。
产生和特点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是适应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因为商品交易最初是用现金支付的。但是,由于各种商品的生产时间是不同的,有的长些,有的短些,有的还带有季节性。同时,各种商品销售时间也是不同的,有些商品就地销售,销售时间短,有些商品需要运销外地,销售时间长。生产和销售时间上的差别,使某些商品生产者在自己的商品没有生产出来或尚未销售之前,就需要向其他商品生产者赊购一部分商品。商品的让渡同价格的实现在时间上分离开来,即出现赊购的现象。赊购以后到约定的日期清偿债务时,货币便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开始是由商品的赊购、预付引起的,后来才慢慢扩展到商品流通领域之外,在商品交换和信用事业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就日益成为普遍的交易方式。
在货币当做支付手段的条件下,买者和卖者的关系已经不是简单的买卖关系,而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等价的商品和货币,就不再在售卖过程的两极上同时出现了。这时,货币首先是当做价值尺度,计量所卖商品的价格。第二,货币是作为观念上的购买手段,使商品从卖者手中转移到买者手中时,没有货币同时从买者手中转移到卖者手中。当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发挥职能作用时,商品转化为货币的目的就起了变化,一般商品所有者出卖商品,是为了把商品换成货币,再把货币换回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货币贮藏者把商品变为货币,是为了保存价值;而债务者把商品变为货币则是为了还债。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时,商品形态变化的过程也起了变化。从卖者方面来看,商品变换了位置,可是他并未取得货币,延迟了自己的第一形态变化。从买者方面来看,在自己的商品转化为货币之前,完成了第二形态变化。在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时,出卖自己的商品先于购买别人的商品。当货币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时,购买别人的商品先于出卖自己的商品。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是商品交换中转瞬即逝的媒介,而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则是交换过程的最终结果。货币执行价值尺度是观念上的货币,货币执行流通手段可以是不足值的货币或价值符号,但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必须是现实的货币。
作用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一方面可以减少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节省大量现金,促进商品流通的发展。货币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后,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 商品价格总额/同一单位货币的平均流通次数=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
另一方面,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进一步扩大了商品经济的矛盾。在赊买赊卖的情况下,许多商品生产者之间都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其中有人到期不能支付,就会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牵一发而动全身”,使整个信用关系遭到破坏。例如,其中某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卖掉自己的商品,他就不能按时偿债,支付链条上某一环节的中断,就可能引起货币信用危机。可见,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以后,经济危机的可能性也进一步发展了。 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中,产生了信用货币,如银行券、期票、汇票、支票等。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信用事业越展开,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也就越大,以致信用货币占据了大规模交易的领域,而铸币却被赶到小额买卖的领域中去。 在商品生产和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不仅商品流通领域,而且非商品流通领域也用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充当交换价值的独立存在形式。例如,地租、赋税、工资等,也用货币来支付。
由于货币充当支付手段,为了到期能偿还债务,就必须积累货币。因此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作为独立的致富形式的货币贮藏减少以致消失了,而作为支付手段准备金形式的货币贮藏却增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