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11月27日,阿尔弗雷德·贝恩哈德·诺贝尔(以下简称:诺贝尔)在他逝世前一年写成的最后一份遗嘱于巴黎的瑞典挪威俱乐部签订。根据最后遗嘱所述,他的遗产将用于建立一系列奖项,表彰在物理学、化学、和平、生理学或医学以及文学上“对人类作出最大贡献”的人士。用于设立五个诺贝尔奖的资产占诺贝尔总资产的94%,即3100万瑞典克朗。 1897年4月26日,诺贝尔的遗嘱才经挪威议会通过执行,执行人朗纳·索尔曼和吕多尔夫·利耶奎斯特(Rudolf Lilljequist)设立了诺贝尔基金会,管理遗产和奖金。遗嘱通过后,议会委任瑞典皇家科学院为物理奖和化学奖的颁发机构,卡罗林斯卡学院为医学和生理学奖的颁发机构,瑞典文学院为文学奖的颁发机构,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为和平奖的颁发机构。诺贝尔基金会其后在诺贝尔奖的颁奖判据上达成了协议。
1900年,瑞典国王奥斯卡二世颁布诺贝尔基金会的新规条。 1901年12月10日,在诺贝尔逝世5周年纪念日首次颁发诺贝尔奖,包括:诺贝尔物理学奖、诺贝尔化学奖、诺贝尔和平奖、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华人获奖者
1935年,卡尔·冯·奥西茨基(德国)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但未能出席领奖,因为当时的德国拒绝向他发放护照。 1938年,里夏德·库恩(德国)获得诺贝尔化学奖,受其政府阻止不能接受奖金。
1939年,阿道夫·布特南特(德国)获得诺贝尔化学奖,格哈德·多马克(德国)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两人都受到阿道夫·希特勒的第三帝国的禁止,而不能接受奖金。 1961年,达格·哈马舍尔德死后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是第一位死后追授该奖的获奖者。
1962年,诺贝尔物理学奖颁奖式因为列夫·达维多维奇·朗道的身体原因而改在莫斯科举行,由瑞典驻苏联大使代表国王授奖。
1964年,让-保罗·萨特拒绝接受诺贝尔文学奖,因为他一生中拒绝接受任何奖项。
1968年,瑞典中央银行在成立300周年之际,捐出资金给诺贝尔基金,增设“瑞典中央银行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经济科学奖”(The Sveriges Riksbank Prize in Economic Sciences in Memory of Alfred Nobel),该奖于1969年首次颁发,并与其他5项奖同时颁发,人们习惯上称这个额外的奖项为诺贝尔经济学奖。
1973年,越南政治家黎德寿拒绝接受诺贝尔和平奖,是唯一拒绝该奖的人。
1974年,诺贝尔基金会章程规定,除非诺贝尔奖宣布后死亡,否则不得追授诺贝尔奖。
1991年,昂山素季(缅甸)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但未能出席领奖,因为她遭到缅甸政府软禁。获释并当选议员后,她于2012年6月16日亲自领奖。
2012年,中国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成为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
2015年,中国药学家屠呦呦与爱尔兰医学家威廉·坎贝尔、日本科学家大村智分享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屠呦呦成为第一位获得该奖的中国本土科学家。
2018年5月4日,由于深陷性丑闻风波,瑞典皇家科学院表示,将不会在2018年颁发诺贝尔文学奖,保留到2019年一起颁发。
2020年9月24日,诺贝尔基金会主席拉尔斯·海肯斯滕表示,2020年诺贝尔奖奖金将增加100万瑞典克朗(约11万美元),至1000万瑞典克朗(约110万美元)。
2021年9月23日,诺贝尔基金会宣布,由于新冠疫情导致国际旅行所产生的诸多不确定的限制,今年斯德哥尔摩将不设晚宴,2021年获奖者将连续第二年在本国领取诺贝尔奖奖牌和证书。
2022年10月2日,据诺贝尔奖官网消息,2022年诺贝尔奖将于10月3日至10日陆续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