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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字原理主要是指汉字产生的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象形造字法:这种造字法是通过描绘事物形象来创造字符,例如“日”、“月”、“山”、“水”等字符,都是通过象形造字法创造出来的。
2. 指事造字法:这种造字法是通过在现有字符上添加符号来表示
新的含义,例如“上”、“下”、“本”、“末”等字符,都是通过指事造字法创造出来的。
3. 会意造字法:这种造字法是通过将两个或更多的现有字符组合起来表示新的含义,例如“日”和“月”组成“明”字,“水”和“石”组成“泵”字。
4. 形声造字法:这种造字法是通过将一个表示声音的字符与一个表示意义的字符组合起来,表示新的含义,例如“江”、“河”等字符,都是通过形声造字法创造出来的。
5. 转注造字法:这种造字法是通过将一个字符的形状和声音变化为另一个字符来表示新的含义,例如“木”字变化为“林”字,“本”字变化为“末”字。
6. 假借造字法:这种造字法是通过借用现有字符来表示新的含义,例如“其”字本来表示“他”、“她”的意思,后来被借用来表示“也许”的意思。
以上就是汉字产生的原理,即造字原理。
六书是汉字组字的基本原理,在周礼中就有提到了六书,只是没有说明具体内容。到了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详细阐述了“六书”这个汉字构造原理: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六书中象形、指事是“造字法”;会意、形声是“组字法”;转注、假借是“用字法”。这六个原理,是古代文字学学者归纳出来的字学理论。其所含汉字构成法则,是长期演化而成的,不是任何一个人独创的。
这种造字法是依照物体的外貌特征来描绘出来,所谓画成其物,
随体诘诎是也。如日、月、山、水等四个字,最早就是描绘
日、月、山、水之图案,后来逐渐演化变成现在的造型。
这是指表现抽象事情的方法,所谓“各指其事以为之”是也。
此乃文字内以特定形状(字根)表特有的音。
例如:胡,这个字也可为一个字根,结合不同的属性字根,
可合成为:蝴、蝴、湖、葫、瑚、醐等等,而以同样的发音
(也有的只有声母一样),表达不同的事物。但形声字,
也因古今语言音韵变迁,不少古代同类形声字在今天的官话已无共同音素了。
这个造字法,是将两个字根组合起来,使衍生出新的含意。
如“日”和“月”组起来,就是日光加月光变成“明”。 “人”字和“言”字合成“信”字,意思就是人过去所言;
有信,就是这个人都很遵守自己说过的话。
这是用于两个字互为注释,彼此同义而不同形,汉代许慎解释道:“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这怎么说呢?此二字,古时“考”可作“长寿”讲,“老”、“考”相通,意义一致,即所谓老者考也,考者老也。诗经的《大雅•棫朴》亦云:“周王寿考。”。苏轼的《屈原塔诗》也有古人谁不死,何必较考折。一语。其中的““考”皆“老”意,特别注意的是,后代的文字学家针对许慎的前述的定义也作了大量的解释。其中包括“形转说、声转说、义转说”三类,只是这三种说法有人认为不够全面,当代古文字家林沄先生也有解释说“转注”就是一个形体(字根)记录两个读音和意义完全不同的两个词。例如“帚和妇”与甲骨文中的“母和女”等等。 这法简言之,借用一字,去表达别的事物。一般来说,是有一个无法描述的新事物,就借用一个发音接近或是属性近似的字根,来表达这个新事物。例如:“又”,本来是指右手(最早可见于甲骨文),但后来被假借当作“也是”的意思。闻,本意是用耳朵听东西的意思。例如《大学•第七章》中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但后来被假借成嗅觉的动词(不过也有人认为这是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