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事件
2021年5月,优酷提供危害国家统一等产品被罚款1万。
暴风影音也陷入了侵权官司中去,优酷状告其盗播。这一侵权官司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最终也以暴风影音失败而告终,除赔款外,还被法院责令停止侵权。
2013年11月,北京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就优酷(合一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起诉暴风影音(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盗版优酷独家版权内容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暴风影音侵权事实成立,判其赔偿优酷经济损失29.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优酷对《爱的创可贴》、《华丽一族》、《终极一班2》、《赛车传奇》、《源代码》五部涉案影视剧作品享有独家网络版权。被告暴风影音未经版权所有方许可,在其开发的暴风影音客户端上传播涉案作品,已构成盗版侵权行为。 优酷抄袭正在调查律师称最终赔偿金额难以确定
优酷和陌陌卷入了创意抄袭风波。作品一新青年艺术团队发布消息称,优酷为陌陌拍摄的商业广告片在片名、文案和视频等环节均涉嫌抄袭该团队NIKO的《追气球的熊孩子》。对此,优酷官方紧急回应称已经展开调查,陌陌表示已主动在全平台停止对视频的推广。 2017年4月,海淀法院官网披露了一起涉及影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版权纠纷案:因优酷认为《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网络传播权遭迅雷侵犯,故诉至法院要求迅雷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200万元。
数据泄露
2017年4月17日,一个名为CosmicDark的供应商在暗网售卖优酷的数据库,该数据库包括了100759591条优酷用户账户信息。
今年暴露在互联网上,目前并不清楚这个数据库是如何被盗走的,CosmicDark将该数据库的售卖价格定为300美元,折合比特币0.2559,人民币2065.56元。 5月29日,优酷宣布与央视新媒体签约,获得本届世界杯赛事的网络直播权,成为国内主流视频平台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也将开启一个新时代。 2018年7月12日,因认为“有票APP”未经许可盗用schema,在第三方手机客户端本应唤起“优酷”客户端时转而唤起“有票”客户端,劫持了“2018世界杯”广告流量,日前,优酷对北京有票科技有限公司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索赔300万元。
2018年8月,文化和旅游部部署开展专项查处工作,优酷被列入检查对象名单。
被约谈
2020年4月8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根据前期对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芒果TV、搜狐视频、腾讯体育、PP视频、乐视视频和哔哩哔哩九大视频平台以及喜马拉雅和蜻蜓FM两大音频平台的会员消费体验结果,对上述存在问题的视、音频网站进行约谈并提出整改意见。 截至2020年4月17日,优酷等11家视频、音频网站已先后向浙江省消保委提交整改回复函,就4月8日约谈中提到的相关问题进行相应整改。 2018年,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优酷有该片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优酷认为B站未经许可,擅自提供电影原音播放和下载服务,侵害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法院判赔32万元。
2020年6月29日,因用户上传电影《我不是药神》纯音频,B站被判帮助侵权,赔偿6.5万元。 违法违规问题
2020年8月,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视频平台“优酷”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集中查处,具体情况如下:
1.对“优酷”登载有链接自其它视听节目网站“爱美剧”的一部电视剧,该电视剧含有男女性行为画面,含有淫秽字幕内容,存在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2.对“优酷”登载含有性暗示及低俗内容的两首音乐MV以及含有“先吃点摇头丸”等涉毒内容的一首网络音乐,存在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优酷”登载含有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恐怖活动的3个游戏技法演示视频等互联网视听节目,存在传播的视听节目含禁止内容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优酷表示:“我们向有关部门做了深刻检讨并已整改完毕。”
2020年8月,国家网信办依法查处了一批涉未成年人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站平台,优酷网在列。
优酷向咪猫视频诉赔
2020年8月18日消息,因认为咪猫视频建立平台利用“共享VIP”扩大平台流量及热度,破坏了优酷平台的会员管理制度,减少了交易机会和经济收益,优酷平台运营商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咪猫视频运营商北京点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90万元。
2021年3月,因未经许可擅自播出优酷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所有的电视剧《微微一笑很倾城》,乐视一审被判赔优酷200万元。 因不满自己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电影《我不是药神》被擅自点播,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将西安小鸟观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2021年3月30日,该民事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布,优酷公司获赔5万元。 “优酷”视频网站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视频平台“优酷”“爱奇艺”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集中查处,共查处违规行为3起,做出行政处罚3件。具体情况如下:
1.对“优酷”登载有链接自其它视听节目网站“爱美剧”的一部电视剧,存在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2.对“优酷”登载含有性暗示及低俗内容的两首音乐MV以及含有“先吃点摇头丸”等涉毒内容的一首网络音乐,存在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3.对“优酷”登载含有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恐怖活动的3个游戏技法演示视频等互联网视听节目,存在传播的视听节目含禁止内容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优酷提供危害国家统一等产品被罚款1万
2021年5月,优酷网因提供含危害国家统一互联网文化产品被北京文旅局处罚1万元。
优酷维权《长安十二时辰》获赔4万元
2021年6月9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佑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20)京0491民初30763号,审理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法院认为,被告未经权利人许可进行传播行为构成帮助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本案裁判结果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深圳市佑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0000元及合理费用5625元等。 下架吴某凡相关作品
2021年8月,优酷网已经下架了吴某凡的相关作品。
2021年10月,优酷回应称:“因工作失误,误将新综《游戏的胜利》已经被“毙掉”的设计初稿在招商会现场进行了使用。”
竞争纠纷事件
2021年11月,优酷与北京优酷广告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公开。原告优酷方诉称,优酷网系知名互联网视频平台,被告未经许可将优酷注册为企业名称经营,构成不正当竞争,索赔45万。
法院认为,优酷广告公司使用优酷作为企业名称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判决结果为,被告停止使用“优酷”字号,并赔偿优酷经济损失10万元。
会员活动事件
2022年4月3日消息,有不少消费者反映优酷视频最近开启了一个“首月1分钱”的会员活动,但购买之后才发现次月会恢复原价且无法退订,网友们认为优酷存在诱导消费、自动消费,开通后发现无法在合约期(6个月)内退订等问题,引发热议。优酷视频客服对此表示,相关活动是与运营商联合推出的,具体的收费细则等内容由运营商制定,优酷平台主要负责会员账号的使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