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贞观律》是唐朝唐太宗贞观年间制定并颁布的律文。

唐太宗命房玄龄等着手编修旧制唐律,并采用魏徵所建议的仁恩原则,于贞观11年(637年)正月颁布法律五百条,分为十二卷: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罪行二十级:笞刑五条,杖刑五条,徒刑五条,流刑三条,死刑二条。史称《贞观律》。比起隋朝旧律明显慎刑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