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巴黎革命胜利后,制宪议会成为国家立法机关和实际上的革命领导机关。领导制宪议会的是三级会议期间带头进行反抗王权斗争的那些活动家,主要代表人物有米拉波、西哀耶斯、巴那夫、拉法耶特、巴伊、迪波尔、拉梅特兄弟等。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些人始终坚持君主立宪的主张,故而称为君主立宪派。但在革命初期并没有派别的划分,议会代表基本上都是主张立宪君主制的,并没有人提出共和主义的口号。制宪议会就是在君主立宪派领导下,运用立法手段,对法国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造。

制宪议会通过的第一个立法文件是八月法令。制宪议会本来在起草《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但是风起云涌的农民暴动促使它不能不改为首先研究废除封建制度的问题。于是在8月4日至11日通过了这个著名的法令。8月4日晚,法学家塔尔热动议,制定强硬的恢复农村秩序的法律。贵族代表诺阿伊子爵却提出了反对意见。他主张,要使农民放下武器,就应该无偿废除残存的农奴制和人身劳役,一切人都按收入纳税,与土地相关联的封建义务可以允许赎买。埃吉永公爵当即支持这一提案,代表们也纷纷表示赞同。随后,很多贵族代表和教士代表接踵走上讲坛,提出要废除各类不合理的特权和赋税,包括教会什一税、贵族狩猎特权、养鸽特权、领主裁判权等。会场上情绪高昂,会议开了一夜,史称“八月四日之夜”。八月法令便是根据这一夜的动议制定的。

内容

法令宣布“将封建制度全部予以废除”。按规定无偿废除的有:人身义务、狩猎、鸽舍特权、领主法庭、教会什一税、特权等级免税权、买卖官职制度等,还规定任何公民,不论出身如何,均可出任教会或国家的文武官职。法令宣布要制定“全国性宪法”。此外,对源于土地的封建义务,法令规定要以赎买的方式予以废除。

意义

八月法令在根本原则上废除了封建制度,在法律上否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改造国家的重要一步。八月法令是革命者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改造的第一步,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