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义务是指在事故现场附近的船舶的船长收到船舶、飞机、救生艇、救生筏等的遇险求救信号或发现有人遭遇生命危险时,在不严重危及自身(船舶和船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全速前往,尽力救助遇难人员的义务。该项义务既是人道主义义务,也是法定义务。船长如果不履行救助义务,会受到舆论谴责乃至承受法律后果。

正文

在事故现场附近时应该及时救援,但以下情况除外:①接到遇难船已要求他船救助的通知。②接到不再需要救助的通知。如果船长因故不能前往救助,或因情况特殊认为前往救助不合理或不必要时,必须将未能前往救助遇难人员的理由载人航海日志,并承担有关方面可能要求船长承担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