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食堂、浴室、理发室等使用的房屋、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等。

非经营用固定资产的范围

1.不属于经营用的房屋及建筑物:职工宿舍、幼儿园、托儿所、食堂、浴室、理发室以及财产属信用社所有的培训中心、职工学校使用的房屋等。

2.不属于经营用的机电设备:电视机、照相机、音响设备等。

3.出租固定资产:指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4.未使用固定资产:指尚未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调入待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

5.不需用固定资产:指本信用社不需要、准备处理的固定资产。

非经营用固定资产的核算

这部分固定资产的核算仍然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购入时一次性列作支出,使用期间提取折旧时不再计入支出账户而是直接冲减净资产中的固定基金。

①购入时

借:事业支出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②在使用期间选择合适的折旧计提方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借:固定基金

贷: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