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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战略联盟(美国简·霍普兰德等提出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实体(一般指企业,如果企业间的某些部门达成联盟关系,也适用此定义),为了实现特定的战略目标而采取的任何股权或非股权形式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长期联合与
合作协议。
企业战略联盟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实体(一般指企业,如果企业间的某些部门达成联盟关系,也适用此定义)为了实现特定的战略目标而采取的任何股权或非股权形式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长期联合与合作协议。
自从美国DEC公司总裁简·霍普兰德(J.Hopland)和管理学家罗杰·奈杰尔(R.Nigel)提出战略联盟的概念以来,战略联盟就成为管理学界和企业界关注的焦点。尽管目前管理学界和企业界关于企业战略联盟的概念仍有争议,但从总结战略联盟的各种形式来看,我们可以把它归纳成上述相对合适的定义。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战略联盟的数量激增。战略联盟已成为最广泛使用的战略之一,它可以使来自不同国家的企业共同分担风险、共享资源、获取知识、进入新市场。例如,1986-1995年间美国合资企业的数目递增了423%。战略联盟不仅包括了股权合资企业,还包含了涉及到生产、营销、分销、R&D的非股权协议。国际间的战略联盟是利用来自两个或多个国家的自立组织的资源和治理结构的跨国界合作协议。
构建联盟现已成为进入新兴国际市场的常用方式,并成为企业实现快速成长的三种战略之一。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如果一个企业不能谨慎处理好如何使企业成长壮大的问题,那么这个企业可能会停滞不前甚至会衰落。正像美国管理咨询专家林奇(R.P.Lynch)所说的,企业具有三种成长的基本方式,任何企业都必须从这三种战略方式中作出适当选择。 内部扩张
这一方式需要开发、应用先进技术和开拓市场。大多数的企业比较重视这种战略方式,因为它们能够有效地对其实施控制,并且一旦成功,会带来高收益。 然而,内部扩张战略方式具有不可忽视的局限性。因为繁荣的市场、良好的毛利以及在人力资源招聘、培训、组织、控制等方面的能力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当外部竞争环境发生重要变化时,这种内生型的发展往往由于缺乏对外界变化的关注和适应能力,从而导致企业低效成长甚至陷于经营“陷阱”。 实施并购
这种方式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较高的利润。欧、美许多公司曾盛行这种方式。然而,无论它是一种注重核心技术的兼并与收购,还是作为多角化策略的一部分,据有人统计的结果显示,失败的比率往往大幅度超过成功的比率。
构建方式
泰吉(T.T.Tyejee)和奥兰德(G.E.Osland)等人提出了“战略缺口”假设以解释企业运用战略联盟的动机。他们认为,企业在分析竞争环境和评估自身的竞争力及资源时,往往会发现,在竞争环境中它们所要取得的战略绩效目标与它们依靠自有资源和能力所能达到的目标之间存在着一个战略缺口,而战略缺口的存在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走依靠自有资源和能力自我发展的道路,这就在客观上要求企业走战略联盟的道路。
企业的战略缺口越大,参加战略联盟的动力越大。而且,企业只需投入相对较少的资金,战略联盟就可以在数个市场上纵向或横向建立起来。由于战略联盟的运作要求管理者具有创新的管理方法和技能,这对于初涉此道的企业和管理者来说是有些困难的。
美国学者戴维·雷(DavidLei)等人考察了一些企业战略联盟,结果发现有效的战略联盟在建立过程中非常注意以下三个阶段的实施步骤。
合适阶段
企业在联合与合作之前,首先要树立明确的战略目标,并据此来寻找或接受能帮助实现战略意图、弥补战略缺口的合作伙伴。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它需要高级管理层了解双方在一定时间里的目的和战略。 一个合适的联盟伙伴的基本条件是:能够带来本企业所渴望的技术、技能、知识风险分担和进入新市场的机会等优势。还要注意,文化上相容、相似的企业比有较大文化差异的企业更适合成为本企业的合作伙伴。
设计谈判
成功的联盟不仅是以交叉许可安排、联合开发、合资经营、股权共享等联盟方式为基础的初始合作协议,还包括厂址选择、成本分摊、市场份额获得等通常的细节以及对知识创新、技术协同等方法进行设计。 企业的高级管理层还应就联盟的共同目标与主要的中层经理和技术专家进行沟通。另外,由于联盟伙伴之间往往存在着既合作又竞争的双重关系,双方应对联合与合作的具体过程和结果进行谨慎细心的谈判,摒弃偏见,求大同,存小异,增强信任。 实施控制
战略联盟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联盟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联盟内的企业应该把通过联盟向对方学习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最大限度地尽快将联盟的成果转化为我方的竞争优势。联盟往往需要双方进行双向信息流动,每个参加联盟的企业都应该贡献出必要的信息供对方分享,从而提高联盟的成功率。同时企业要合理控制信息流动,保护自身的竞争优势,防止对方得到我方应予以保护的关键信息,作出有损我方的行为,因为联盟伙伴极有可能成为将来的主要竞争对手。
企业为什么要构建战略联盟?战略联盟的优势是什么?企业在与其他企业组成“团队”时需注意哪些因素?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P.Drucker)把联盟看作“从不协调中创造协调”的最灵活的手段,泰吉等人把战略联盟看作弥补战略缺口的手段,但是他们的观点过于笼统,而林奇则著书对此进行了详细阐述,并指出战略联盟存在一些需要予以重视的问题。 三个原则
根据林奇的研究,公司进入联盟往往意在以下三个原则:达到战略目标;在增加收益的同时减少风险;充分利用宝贵资源。如果一个联盟达不到这三项原则,那么它就是非战略性的、不成功的、无效率的。以寻找便利、提高经营效率或拯救财务危机为目的而组建的战略联盟可能会给你一个令人失望的结果,因为这种目的可能没有贯彻这三项原则。战略联盟与兼并收购相比,因满足了这三项原则故具有许多优势。实际上,在企业达成一项并购所花费的时间内,它可以构建出数个联盟,而且不必承受招致额外债务负担的风险,也可避免并购中最常见的弊病:公司文化和管理风格不相容使并购整合失败。
显著优势
(1)协同性,整合联盟中分散的公司资源凝聚成一股力量;(2)提高运作速度,尤其是当大公司与小公司联合时更是如此;(3)分担风险,使公司能够把握伴有较大风险的机遇;(4)加强合作者之间的技术交流,使他们在各自独立的市场上保持竞争优势;(5)与竞争对手结成联盟,可以把竞争对手限定到它的地盘上,避免双方投入大量资金展开两败俱伤的竞争;(6)通过联盟可获得重要的市场情报,顺利地进入新市场,与新客户搞好关系,这些都有助于销售的增长;(7)大公司以股票或R&D合约方式的投资将会给小公司注入一笔资本;(8)由于许多联盟形式不含有稀释股权的投资,因而有助于保护股东在各公司的股东权益;(9)组成联盟可给双方带来工程技术信息和市场营销信息,使他们对于新技术变革能够作出更快速地调整和适应;(10)营销领域向纵向或横向扩大,使合作者能够进入新的市场,进入单方难以渗透的市场。一旦战略联盟管理有方,合作双方将比单方自行发展具有更广阔的战略灵活性,最终可以达到双赢(Win-Win)。 战略联盟与任何的企业战略一样,也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大多数公司经理认为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联盟的控制权问题。据调查,美国经理比欧洲和亚洲的同行更担心失去对联盟的控制权。他们更倾向于避免达成双方各占50%的合资企业项目,因为他们担心不能保持住控制权。然而,林奇的观点则是,只要管理机制设计得当,控制权问题可以得到合理解决。通用汽车公司和上汽集团各投资50%的上海通用公司必将会遇到此类控制权问题,这将有待于中美双方加强信任,设计良好的管理机制共同运作这笔总投资额达15亿美元的大项目。 战略联盟与并购一样,寻找合适的伙伴是联盟构建过程中所遇到的最大难题。如果双方不匹配乃至不相容,容易产生消极的后果。若这一步走得比较顺利,寻找到了合适的伙伴,随着联盟进程的发展,双方的配合将越来越有成效,还可进一步发展为兼并收购。 竞争
大多数的联盟协议规定,参与联盟的企业不得与联盟涉及的领域发生直接的竞争,但是在签署这个协议时务必谨慎从事,因为双方企业的战略地位在将来可能会发生巨大变化,与联盟发生冲突是双方所不愿看见的。联盟双方所拥有的技术应当进行适当保护,否则,就有可能被其中一方用于私自目的,甚至于被用来与主要竞争对手成立另一个联盟。即使拥有先进的技术,有些企业也不愿意立即把它应用到关系不牢固的联盟中,因此必须在双方建立起高度信任关系后再投入新技术,这样做可避免对方的侵害。
风险
组建联盟可以分担风险但不可逾越风险。无论协议制订的过程是多么小心谨慎,技术上的失败仍是技术开发联盟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美国麦肯锡咨询公司发现合作技术开发联盟的失败率是50%,原因就在于技术开发的风险很高。在许多技术联盟中联盟本身并没有失败,而是技术开发遇到了突破上的困难,因而联盟没能达到最终目的。
战略转换
有的联盟是为了克服双方固有的弱点、取长补短而建立的。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战略环境的变换,当其中一家企业的弱点不再存在时,它的战略也应该随之发生转换,这样联盟存在的基础就发生了变化,另一家企业将不得不改变它的合作战略。 经营运作
联盟和其他企业的一个共同特点是,一旦总体战略制定正确,是否成功将有赖于经理们的经营运作,选择了不善经营的经理很可能导致联盟的失败。另外,在联盟中,一合作方若过于相信对方处理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当这些问题被认为是在对方熟练操作的领域内,其结果常常是遭遇失利的。正因为有的经理忽视了联盟与单一企业在管理上的共性和个性,没有对联盟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联盟往往因缺乏有力的支持而机能失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