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学法学院。原中央大学法学院下设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和法律系。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南京大学法学院被合并到其他院校。1981年南京大学恢复法律系并招生。1994年由法律系变更为法学院。现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九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法律硕士培养资格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其中,经济法学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江苏省重点学科,法学学科为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中文名

南京大学法学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汉口路22号

别名

南大法学院

创立时间

1981年

机构类别

公立大学

机构类型

综合类

机构属性

全国重点大学

外文名

Law School of Nanjing University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院系设置

法学院

校训

诚朴雄伟,励学敦行

校歌

《南京大学校歌》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

奖项

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2006年)

学院建设

南京大学法学院自恢复成立以来,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法治支持。南京大学法学院秉承“诚朴雄伟,励学敦行”的校训,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和需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切实加大学科建设力度,不断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努力培养基础扎实、视野开拓、知识面广、综合能力强的精英化、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在南京大学加快“双一流”战略的背景下,法学学科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已被学校确定为重点发展和扶持的主要学科。

科研论文方面,根据中国法学会统计,南京大学法学院2011年发表法学类核心期刊论文总数位居全国第十,在无自办刊物的高校中位居全国第一。

学科建设方面,根据2013年教育部公布的学科整体水平评估结果,南京大学法学院名列全国第十一位。

人才培养方面,南京大学法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三三制”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精神,在本科阶段开设“南京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国际班”,课程以双语和全英语授课,同时积极推动与英美一流名校法学院合作,开设暑期学校、交换学习、联合培养等项目,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的优秀法律人才。

学术科创方面,南京大学法学院在众多法律专业赛事中屡创佳绩、尽展风采。如2016年,南京大学代表队荣获第十届大陆地区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亚军,荣获“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辩论赛一等奖,荣获“德恒杯”七校法学精英辩论赛亚军。

学生就业方面,法学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多年保持平稳,年终就业率平均保持在98%以上。主要去向为国内升学、欧美名校深造、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银行、证券、保险、金融、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法院、检察院、公证处等。就业地点大部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以及江浙沪等华东地区。

2020年6月17日,天津大学举行首届中国高校法学教育创新研讨会暨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五周年座谈会,发布《法学教育创新联盟成立倡议书》。在教育部高教司指导下,法学教育创新联盟(我国“新文科”首个联盟)正式成立。南京大学法学院为此次法学教育创新联盟的发起单位之一。[1]

历史沿革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学法学院。原中央大学设有文学院、法学院、师范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农学院和医学院七大院,其中法学院下设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和法律学系。

1952年全国进行大学院系调整,南京大学成为以文科和理科为主的大学,法学院被合并到其他院校。从此,法律院系和法学教育在南京大学一度中断。

1978年以后,国家开始重视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

1981年,南京大学恢复法律系并招生。

1994年由法律系变更为法学院。

2015年12月13日,南京大学法学院加入了新丝路法学院联盟。

2020年6月,发起并加入法学教育创新联盟。

学科设置

南京大学法学院现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九个硕士专业: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拥有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具有法律硕士培养资格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师资队伍

法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68人,专任教师54人,其中教授25人(博导19),副教授28人,讲师1人;专职科研人员7人。全体教职工中,60人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取得国外学术机构博士学位的8人;管理和辅助人员行辅人员16人。

研究机构

南大法学院中德研究所合照

南京大学法学院设有中德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人权法研究中心、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法研究所、经济刑法研究所等七个科研机构。其中,中德法学研究所是南京大学与德国哥廷根大学合办的国际性法学合作研究与教学实体,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依托雄厚研究实力,南京大学法学院与英国布里斯托大学、德国哥廷根大学、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美国威铁尔大学、日本京都大学、澳大利亚邦德大学以及我国香港、台湾等地区大学均有学术交流与学生交换合作项目。

中德法学研究所

中德法学研究所的前身是1989年在南京大学成立的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它是南京大学和德国哥廷根大学共同建立的法学领域中外合作研究和人才培养机构。研究所于2001年11月4日正式更名为“中德法学研究所”。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中德法学研究所已被公认为大陆德国法、欧盟法研究重镇,在中德两国法学研究界、法学教育界、法律实务界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声誉。

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

南京大学"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创办,其宗旨是以案例收集为基础,联合各级法院、检察院及其他实务部门,进行系统的案例汇编和研究工作,为实务部门和科研机构提供丰富的案例资源及法律实务与理论研究的互动平台,最终将该中心建设成在案例汇编及案例研究方面都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全国性的案例资料库和案例研究中心。

杰出校友

姓名突出成就
周鲠生(1889-1971)周鲠生,又名周览,汉族,湖南长沙府长沙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法学家、外交史家、教育家,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国第一部宪法起草的四位顾问之一。早年留学日本,加入同盟会。后留学英法,获爱丁堡大学博士学位及巴黎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学位。历任国立北京大学、国立东南大学、国立武汉大学教授及校务长。1939年赴美国讲学。回国后任国立武汉大学校长,兼任中央研究院院士。主要在武汉大学从事学术活动,因严厉批判李顿调查团的报告书而著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兼文教委员会副主任、外交部顾问、外交学会副会长等职。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主要著作有《国际法大纲》、《近代欧洲政治史》、《不平等条约十讲》等。
钱端升(1900-1990)钱端升,字寿朋,生于上海,中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社会活动家。他17岁考入清华大学,19岁被选送美国留学,24岁获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学位。回国后,相继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大学、西南联合大学等校任教。新中国成立后,任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法学院院长。1952年院系调整,受命筹建北京政法学院(今中国政法大学),并出任首任院长。1954年参与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工作。
王铁崖(1913-2003)王铁崖,原名庆纯,号石蒂,出生于福建省福州市。先后就读于复旦大学、清华大学,1937年赴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留学,攻修国际法学。是中国著名的国际法学家,北京大学、北京政法学院教授,曾任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韩德培(1911-2009)韩德培,江苏如皋人,生前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国际法研所名誉所长,系中国国际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名誉会长、“新中国国际私法学的一代宗师”、“中国法学界的镇山之石”、《中国大百科全书》“当代中国的法学人物”专条之一;学术论文有《国际私法中的实质与程序问题》、《国际私法中的反致问题》等;《美国国际私法(冲突法)导论》和《韩德培文选》也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好评。

学生工作

学生组织

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协会;南京大学长风社、南京大学知行社;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

活动品牌

南京大学法律文化节由每年四月中旬持续至五月下旬,致力于面向全校师生推广法律知识,分享法律职业经验历程,内容有名家讲坛、模拟法庭、校友分享、经验交流、律政之星、古案今判、普法宣传、律剧研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