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期保健服务 》是指医疗保健机构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的母婴保健指导、孕妇、产妇保健、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等孕产期的保健服务。

中文名

孕产期保健服务

释义

保健服务

拼音

yǜnchǎnqībǎojiànfúwù

基本介绍

1994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

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

(二)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

(三)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

(四)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