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规定
装置划分为单元蒙德法
“单元”是装置的—个独立部分。而不与装置在一起的其余部分,如有一定间距、挡火墙、防护堤等隔开的装置的一部分设施,也可作为单元。在选择装置的部分作为单元时,要注意邻近的其他单元的特征及是否存在有不同的特别工艺和有危险性物质的区域。装置中具有代表性的单元类型有:
原料贮区;供应区域;反应区域;产品蒸馏区域;吸收或洗涤区域;半成品贮区;产品贮区;运输装卸区;催化剂处理区;副产品处理区;废液处理区;通入装置区的主要配管桥区。此外,还有过滤、干燥、固体处理、气体压缩等,合适时也可将装置划分为适当的单元。
将装置划分为不同类型的一些单元就能对装置不同单元的危险特性进行评价。否则,整个装置或装置的大部分就会带有其中最危险单元的特征。此外,通过单元划分,可对装置中最危险的单元向其他投资多的单元发生事故蔓延时的界限加以考虑。
评价贮存区时,单元通常由—个堤坝和共同堤坝内的全部贮罐等组成。其他用堤坝分开的区域,如液化气、高着火性液体、可燃性液体和有自聚危险性、可能产生过氧化物、有凝聚相爆炸危险等特殊危险性物质,可作不同单元处理,以便能正确识别其相对危险性。
装置区中主要配管桥不同于装置工艺或贮存单元,应作为—个单元来考虑,其危险性主要是支柱或架设在架台间的管桥长度及在其上支撑的钢管。
编制装置、单元物质表查明物料、催化剂、中间体、副产品和溶剂在单元内进行的反应及其工艺操作,记入表中。再根据单元内每个表中记载的物质的易燃性和数量选出单元内以危险数量存在的一种物质。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考虑以数量和潜在的爆炸能量结合来表示其主要危险性。
作为评价单元危险性所选出的物质,必须具备能达到产生危险程度的数量。
若装置、单元中存在一种以上的重要物质时,必须对各重要物质作不同评价,并选用最危险的那个作为该单元危险性的代表为最终评价的依据。若装置内的物质是混合物且组成保持一定,在装置内具有主要火灾、爆炸、反应或毒性的潜在危险性时,亦可取混合物作为重要物质。
物质系数(MF)的确定物质系数是指重要物质在标准状态(25℃,0.1MPa)下的火灾、爆炸或放出能量的危险性潜能的尺度。进行总效果计算时物质系数(MF)用符号月表示。
一般可燃性物质。其物质系数是重要物质在标准状态下由空气中的燃烧热决定的,可按下式计算:
MF=△Hc×1.8×4.186/1000
式中,△Hc为重要物质的燃烧热,kJ/mol。
边缘可燃性物质。边缘可燃性重要物质或在输送条件下不燃的重要物质的物质系数,因可由反应的燃烧热计算,故不能为零,其值可由重要物质的生成热和气相燃烧生成物的生成热的差计算而得,物质系数可由燃烧热计算值按下式计算:
MF=△HR×1.8×4.186/M
式中 △HR——燃烧热计算值,kJ/mol;
M——重要物质的分子量。
边缘可燃性物质有三氯乙烯、1,1,1-三氯乙烷、过氯乙烷、氯仿、二氯甲烷等。
不燃性物质。这种物质是与氧气不会发生放热反应的物质,如水、砂、氮气、氦、四氯化碳、二氧化碳、六氯乙烷等。为维持方法的有效性,对物质系数为零的物质,给出MF=0.1。
加入稀释剂的可燃性物质混合物。若在可燃性物质混合物中加入了组分一定的稀释剂,可用可燃性强或爆炸性强的这种成分的物质系数;可以用非活性成分的MF=0.1及组分中的成分比求出混合物的物质系数。对于边缘可燃陛物质,采用比非活性物质的物质系数要适当高的值。
可燃性固体和粉尘。多数固体求不出恰当的燃烧热。如在单元内被选作重要物质的木块和大体积的金属固体等,只有这种固体在微粒状、粒状或粉尘状态其危险性比大体积状态高得多时才可以用MF=0.1。在粉状等高危险性时,必须用燃烧热作为物质系数。
组成不明物质。燃料气、特殊用途的物质、医药品等的混合粉末、面粉及煤等各种粉尘类物质,要经实验测定其燃烧值。在某些情况下,若能得到该物质在密封容器中的爆炸压力数据,即可按下式求出物质系数:
式中 P——在常压下爆炸时的最大爆炸压力,MPa;
T——初始温度,K。
上式是近似式,但不会对物质系数给得过小。
物质的混合危险。当物质混合时,大量氧化剂和还原剂在装置内混合所放出的反应热比可燃性物质的燃烧值大,如铝热反应、金属粉末和卤化碳反应、硝化反应、磺化反应等,则计算的反应热必须按下式变换为物质系数:
式中 △H′R——1mol某一成分的反应热,kJ/mol;
M′——计算△H′R反应物的分子量和与其反应的其他物质的分子量之和,如铝和氧化铁的铝热反应,计算为:
2Al+Fe2O3=2Fe+Al2O3+246.09×4.186kJ
具有凝聚相爆炸或分解的潜在危险性物质。
这类物质(如硝基甲烷、二基苯、乙炔、硝化丙烷、浓过氧化氢、有机过氧化物、四氟乙烯等)在使用时应了解其燃烧值是否比爆炸值或分解热大,要采用大的值计算物质系数。
重要物质暴露在空气中或在其他条件下可变为具有凝聚相爆炸或分解的潜在危险性的混合物或生成物时,由于在操作单元中变化的物质任何时候都不会存在,因此在计算物质系数时可忽略不计。
潜在的预防措施处理在特殊工艺危险多的情况下,为补偿特定的特殊工艺危险性,预想采取某种预防措施时,会出现所给予的评价系数是否正确的问题。若对最简单的单元控制系统或设计标准不仔细研究,就会作出不切实际的过高危险性评价;若假定所有的安全及控制系统任何时候都能正确动作,不考虑操作人员及装置的失误率,则会作出过低的危险性评价。因此,需要进行详细的危险性研究及可靠性评价;但在进行火灾、爆炸、毒性指标评价时,需尽早确定必须慎重研究的领域。
对特殊工艺危险性及类似问题进一步研究时应该注意:假定装置、单元的工艺操作中都有适当的控制系统,应使其效率达到最佳化;或出于安全控制的考虑,有时应加精密控制系统,有时则不加,仅保持基本控制系统的水平。同样,这个单元是假定按照电气有关规定中对所存物质和地点区域的要求划分的。
在装置、单元的初始评价中不应考虑特殊连锁系统、爆炸控制装置、排空或排出系统、可燃性气体监测或连续气体分析、固定惰性化系统、过剩流体排放或远距离操作阀以及许多类似的安全装置。初始评价的目的是假定所有安全系统和其他特殊系统不工作时,评价结果确能代表潜在的危险性水平。至于单元中是否存在潜在事故及事故的大小和性质可以经过周密的危险性考察,在以后进行特别系统研究时一起作出决定。
使用蒙德火灾、爆炸、毒性指标评价方法的特点之一是并不是所有领域都需要进行精密的危险性研究,但是要能确定几个研究对象。
评价后续补充
评价的后阶段对最初选用的危险性系数应再作研究,用补偿系数对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进一步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