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乡村牧师家庭出身的黑兹尔从小就希望长大后成为一名牧师,然而,在当兵参加战争的几年里,他的信仰发生了动摇——他发现自己的灵魂已然不复存在。复员后他离开家乡,到了一座名叫托金汉姆的城市,试图创立一个“没有耶稣的新教”,然而沉溺于物质生活中的公众对他有关罪恶信仰的谈论漠不关心,而他所宣传的这种新教竞被人利用——假冒先知以行骗……
《智血》是一部融神秘宗教与黑暗暴力于一体的杰作。该书出版时,其古怪的情节与荒诞的人物使得许多评论家难以接受。直到今天,其哥特式恐怖、阴冷的风格仍不免令初读此书的读者为之震惊。
编辑推荐
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百部作品之一,同名电影获《时代周刊》“年度十大佳片”,上帝死了,耶稣也死了!反叛、皈依、疯狂、毁灭……只有弄瞎双眼才能看见光明?
奥康纳黑暗暴力的处女作,著名的《公园深处》即节选自《智血》。
媒体推荐
奥康纳小姐的风格令人窒息。她的直接,她的不假修饰,简直就像让行刑队员枪毙靠墙罪犯的命令一样……你不能信手拿起这本书,也无法随随便便将它扔下,因为它强加于你,正如书中的人物接受他们的命运一样——那是一个来自黑暗的无法抵抗的重击。也许身体上受到猛然一击的感觉正是人们怀疑如此恐怖的世界之真实性的开始。
——《纽约时报》
此书是以激情写就的,如果可能,也应怀着激情阅读它。
——弗兰纳里·奥康纳
作者简介
弗兰纳里·奥康纳(1925-1964),被公认为是继福克纳之后美国南方最杰出的作家,在世界文学中影响巨大。奥康纳39岁时死于红斑狼疮。美国评论界称她的早逝是“自菲茨杰拉德去世以来美国文坛最重大的损失”。
她的主要作品有短篇小说集《好人难寻》《上升的一切必将汇合》,长篇小说《智血》《暴力夺取》,散文书信集《生存的习惯》等。[1]
写作背景
《智血》就是这样一则讨论通过信仰得到救赎的宗教寓言。主人公黑兹尔在一个单纯而又笃信基督教的乡村牧师家庭中长大,他的爷爷是一个巡回传教士。从小,他就希望长大后可以像爷爷那样,成为一名牧师。然而,在当兵出国打仗的几年里,他的信仰发生了动摇。在异国的战场上,他一方面努力远离罪恶,使得自己的灵魂“不受政府或别国的玷污”,另一方面却发现灵魂已不复存在。从军队复员后他便企图摆脱自己的宗教信念。因此,他离开家乡,去往一座名叫托金汉姆的城市。在那里,黑兹尔先后遇到了阿萨·霍克斯,一个装成瞎子来进行布道的伪信徒和他的私生女儿萨巴思·莉莉·霍克斯,以及一个的名叫伊诺克·埃默里的十八岁男孩。在托金汉姆,黑兹尔不但逢人就称亵渎才是达到真理的惟一途径,还公然在街头宣传一个“没有耶稣的新教”。在这个新的教派中,“瞎子看不见,瘸子不走,死者安息”,不存在救世主,也没有“可供浪费的血液”。然而,他惊愕地发现,公众对他有关罪恶信仰的谈论漠不关心,而他所宣扬的这种新教竟被人被一个名叫胡佛·肖茨的人利用,成为骗钱的把戏。在驱车轧死了那个假冒的“先知”之后,黑兹尔弄瞎了自己的眼睛,不久就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掉进排水沟里,最后死在了女房东的床上。
在奥康纳的笔下,主人公黑兹尔所在的托金汉姆不啻于一片道德堕落的精神荒漠:当黑兹尔一跨下火车,向他迎面扑来的即是“上下乱晃或疯狂闪烁的灯光广告”(二十一页),厕所里“涂满污言秽语,还画着各式各样不堪入目的男女形象”(二十二页)。此外,这座城市里的人似乎总是处于一个封闭的空间之内。小说里出现了大量象征“牢笼”的意象,例如棺材、火车车厢、厕所、像盒子一样的二层小楼、动物园的笼子等等,暗示人们被困陷在物质世界的樊笼之中。在这片精神荒漠中,人际关系是如此冷漠、疏离,以至于他们之间本来就寥寥的几句对话读来也更像是自言自语而非相互的交流。黑兹尔在这里遇到的年轻人,如萨巴思和伊诺克,都是没有信仰、没有目标、茫然过活的人。作为一名私生女,萨巴思从小就饱受歧视,不但被众人视为累赘,还曾被外婆锁在鸡笼里。由于私生女是不能进入天国的,她曾经向报纸的心理专栏求助,询问自己是否应该干脆鬼混到底。而独自在动物园打工的伊诺克则认为自己身上流着“智慧的血”,认为自己可以通过直觉获得真理。他每天下班后都要去作为城市心脏的公园里消磨时间:躲在树丛里看女人游泳,观看关在笼子里的动物,跟冰屋的女招待调情。做完这些后,他便来到山下森林中的一座圆形建筑中对一具装在玻璃盒里的干尸进行膜拜。他曾经对黑兹尔袒露心声:“要在这儿交个朋友也真难。我来了两个月了,还是一个人也认不得。这里的人想做的事似乎只是想方设法把你打倒。”他曾跟着一群孩子一起排队等侯与一头名叫刚尕的猩猩握手,只因他对这位“天王巨星”充满嫉恨,想借机羞辱这个比他更受欢迎的牲畜。然而,当猩猩对他伸出手时,他心中的嫉恨被莫名的感动所代替,因为“这是他到这座城市以来第一只向他伸出的手”。这手显得那么温柔,使得他呆立了很久,才紧紧握住那只手,结结巴巴地向猩猩诉说自己的苦闷。这个场面已经够讽刺的了,然而,更加令人吃惊的是,听到伊诺克的哽咽,“那只兽中明星身体微向前倾,眼中神色突然发生变化:一双眯着的丑陋人眼紧贴着赛璐璐镜片在向他瞧。‘你这该死的家伙!’猴皮服装里传来虽然低沉但清晰可辨的酸溜溜的声音,爪子也猛地抽了回去。”(一六七页)在作家的笔下,野兽竟比人类更具温情,这不啻是打在物质社会里冷漠自私的人们脸上一记响亮的耳光!伊诺克最后从卡车上偷走了这套猩猩的毛皮穿在自己身上,欣喜若狂地吼叫蹦跳起来,并“伸出手爪虚抓东西和热情握手,翻来覆去练了四五回。”(一八一页)于此,作者对伊诺克的称呼也从“他”变成了“它”。为了能够有人主动与他握手,伊诺克竟不惜从人变成“兽”!这是多么的荒诞可笑,又是多么地辛辣讽刺!伊诺克的这种举动无疑象征着商品社会中人的异化,揭示出人与人之间的疏离。
那么,变成野兽之后,伊诺克走进人群的愿望有没有得到实现?作者是这样描述的:……男士偶一回头恰好看见几英尺开外站着只伸出爪子浑身黑毛的可怕的大猩猩,吓得他连忙缩回搂着女士纤腰的手,悄没声地溜进了树林。这时那位女士转眼一看也发现了身后的怪物,发出一声尖叫便连滚带爬地逃上了公路。猩猩显然被他们的举动惊呆了,放下手臂,只管傻站在那里。过了一阵才坐在那对男女坐过的地方,越过峡谷望向天边那不规则的城市剪影。(一八二页)
无论是对干尸的膜拜,还是从人变成“兽”,伊诺克都没有进入他所希望的天堂。看来,他身上所流淌的所谓“智慧的血”并不能带他走出这片精神荒漠,或是获取真理。这种“智血”充其量只能代表人类的本能与直觉,或是人类的自我意志。而这种自我意志,只能将人从一个牢笼引向另一个牢笼。
与伊诺克不同,黑兹尔并没有“智慧的血”,也没有对干尸和动物进行膜拜。在他的心中,对宗教的信仰和怀疑一直在作着激烈的争斗。为了摆脱自小就有的宗教道德对自己行为的束缚,他逢人就说自己不信耶稣,并不断宿娼嫖妓、并对耶稣进行诅咒。然而,“在他心灵深处的森林中穿着破衣服行走的人物”却仍然是耶稣。因此,他的亵渎行为与其说是发自内心,不如说是强迫使然。到达托金汉姆不久,他就为自己购买了一辆埃塞克斯汽车,希望借助它获得自由。这辆车不但是他的交通工具、他的睡房、他宣传新教的场所,甚至还成了他杀死“假先知”的工具。他不止一次自鸣得意地说:“有了这辆车,我爱去哪儿就去哪儿。”然而,车毕竟只是一个外部工具,并不能使他获得真正的救赎。由于没有驾照,他的车被巡警推下牧场的堤坎,在田野里摔得七零八碎。直到这时,黑兹尔才发现尽管驱车驾驶了那么远,可自己依然不知道要去的方向。
在这里,作者描写了黑兹尔和巡警之间的一段意味深长的对话:巡警站在他身后,瞧着他。“要不要我捎你到打算去的方向?”他问。过了一分钟,他来得更近了些,又问:“你想到哪里去?”见他没有回答,巡警用手撑着膝头有点着急地俯下身子说:“你不是要到什么地方去吗?”“不去哪里。”黑兹尔说。巡警蹲下来,把手放在他肩头,关心地问:“你没打算去什么地方?”黑兹尔只是摇了摇头,脸上神色没变,连头也没回,心思似乎全都投向了那无垠的宇宙空间。(一九二页)
或许,正是这辆埃塞克斯汽车的被毁,才促使黑兹尔获得了顿悟。回城之后,他立刻用石灰烧瞎了自己的眼睛,在身上捆上带钩的铁丝,并穿上装满了石子和玻璃渣的鞋子折磨自己。如果说,阿萨·霍克斯的假瞎只是他骗钱的卑劣手段,那么黑兹尔的失明正如他的其他行为一样,是他自觉自愿选择的赎罪方式。他的肉体虽然残缺了,然而他的灵魂反而得到了圆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黑兹尔双眼的失明点燃了他内心的信仰之火。
在小说的结尾部分,作者的描写视角渐渐地从黑兹尔转移到了他的女房东的身上。这位普普通通的女房东是一位安于平淡的生活、一向只关心钱和具体的事物的人。正如她自己所说,她“喜欢明亮的光线,喜欢看东西”。以前,出于孤独,她经常对失明了的黑兹尔唠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由于黑兹尔对她的话充耳不闻,她的这些唠叨只不过是一相情愿的自言自语。然而,在黑兹尔的双眼失明之后,这位一向只为物欲烦神的普通女人开始思索起生命、光明与死亡这些严肃的问题来。她无法理解为什么竟有人宁愿弄瞎自己的眼睛。在她看来,真到觉得没意思的时候,自杀也要比弄瞎眼睛来得强。她开始觉得他的脑袋……比世界还要大,大得足以装下整个天空和所有的星星,装下过去、现在与未来。他怎么知道时间是在倒退还是在前进呢,怎么知道自己是否也在随着时间进退呢?她想,这大概也就和一个人走在隧道里一样,所能看见的只有一个亮点吧。
在全书的结局,当黑兹尔的尸体被抬回住处的床上,房东太太并未觉得害怕,而是靠近他的头颅并深深地瞅进他的眼窝:……仿佛看见前面有个光点,可是它是那样的遥远,怎么也没法将它牢牢地装进心里……她呆坐在尸体旁,闭着眼想像着自己在瞧进他的眼睛,那无法开始的事情似乎终于有了头绪,看见他正在越来越远地离去,远呀远呀,深入到黑暗之中,直到变成了那个光点。
全书到此嘎然而止,然而读者的视线却随着作者的描述从房东太太转移、并聚焦到了黑兹尔的眼睛上,又进一步转移到房东太太的“灵魂之眼”上,似乎同她一起看到了“那个光点”。在全书的结尾,通过赎罪和死亡,黑兹尔终于完成了自我解脱,而通过房东太太的眼睛,读者也看到了这种救赎。
在奥康纳的笔下,肉体的死亡并不代表失败与灭亡,反而象征胜利与解脱。通过描写残疾、描写死亡,她创造了恐怖小说的震惊效果,用以震醒自以为是的读者。正如她自己所说,“对于耳背的人,你要大声疾呼;对于视力不清的人,你不得不画出大而惊人的人物。”她的这篇处女作《智血》正如同暗夜里破空而来的一声凄厉的嘶喊。它是如此有力,令人惊颤,仿佛一把利剑一般穿透了现代社会中人们日益麻木的心灵,为人类荒芜的精神沙漠带来一丝希望之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