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路自然区划是指根据中国各地自然条件对公路工程的影响程度而划分的地理区域。以自然气候因素的综合性和主导性相结合为原则,遵循地带性与非地带性理论,采用以地理相关分析为基础的主导标志法,通过自然因素与公路工程之间关系的综合分析,确定具有分区意义的主导标志,从而使同一区划的公路工程具有相似的自然环境与工程特性。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区划采用全年均温一2t:与1月份均温0T:的等值线和三级阶梯的1000m与3000m两条等高线作为标志,首先将全国划分为多年冻土、季节冻土和全年不冻土三大地带,然后根据水热平衡和地理位置再划分为北部多年冻土区、东部温润季冻区、黄土高原干湿过渡区、东南湿热区、西南潮暖区、西北干旱区和青藏高寒区七个大区。二级区划在一级区划的基础上,采用潮湿系数为主的标志体系,在一级区划内又分为33个二级区和19个副区。三级区划是二级区划的细分,由地方按地貌、水文、土类或水热、地理和地貌等标志自行划定。目前只划分到二级区。可为公路路线勘测、路基和路面设计、施工、养护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与参数提供指导性依据。

中文名

中国公路自然区划

类型

区划

特点

自然

分类

为三个等级区

目前状况

只划分到二级区

参考资料

交通大辞典

标准

地貌 水文 土类等

对象

中国公路

分类

中国公路自然区划是公路建筑对中国地区按自然特性的划分。为三个等级区。

为公路建筑对中国地区按自然特性的划分。中国幅员广阔,各地区的气候、土质、地理-地貌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公路的设计、施工和养护必须根据各地区的特点进行。

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没有进行过有关公路自然区划的制订工作。1957年开始进行公路气候分区的研究。1958年提出了道路气候分区初步方案,1959年又提出了修正方案,1964年确定修正方案,并纳入1966年交通部颁布的路面设计规范。此后,于1974年召开全国性会议,对影响公路建筑的自然因素进行了全面的分析,第二次提出修正方案并纳入1978年部颁路面设计规范。

区划原则1966年路面设计规范所制订的区划三原则是:道路工程特征的相似性;地表气候区域的分异性;自然气候要素既有综合又有主导的作用。1974年修订时认为这三原则仍然适用,但需要补充三项指标。这三项指标是:

①地带性和非地带性的差异。地理-地貌的变化会引起气候相应的变化,这是影响公路工程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国的纬度地带性表现为南北温度的差异。而东西的湿度差异和垂直高差则属于非地带性差异。这两种差异互有影响,使中国的地带性差异由西北向东南呈斜交排列。这样,中国公路自然区划根据这两种差异造成的结果进行了调整。

②水热差异。影响公路的气候指标是气温和地温;水分的指标是降水量、大气和土的湿度。水热平衡的指标以潮湿系数K表示。K为降水量与蒸发量之比。根据全国水热资料,结合地理-地貌的差异,找出全国不同K值的等值线作为水热差异指标,以便对中国公路自然区划进行调整。

③突出黄土地区。路面的力学强度和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路基土质。中国的原生黄土和次生黄土分布于山西、陕西、河南、甘肃、内蒙古等地。它的筑路特性同其他土类有显著差别,即干燥时稳定性好、强度高,但潮湿时稳定性和强度都急剧下降。黄土区处于气候干燥、气温较低的地区,从西南过渡到西北。区划的分界应该反映这一地区的独特性质。

区划的分级公路自然区划分为三个等级区。公路一级区是在全国范围内,根据地理-气候因素对公路建设所起的作用来划分。如对于纬向的,特别是东部地区的界线,基本上采用气候指标:而对于非纬向的,特别是西部地区的界线,则强调大地构造和地貌因素。中部个别地方采用土质作为指标。全国各分为七个一级区。二级区以气候和地貌作为分区的主要根据。但考虑的条件更为具体,要考虑各一级区区内分异本身的特点。除气候和地貌外,还考虑土质、冰冻条件、潜水埋深、道路自然病害等。对不同的一级区可以根据自然条件的实际分异特点和这些特点与公路建设有关的要求,作为划分二级区的根据。例如,Ⅱ区东部湿润季节冻土区主要是考虑潮湿系数和冻深来划分二级区,而Ⅳ区东南潮热区便是主要根据雨型和部分土质作为划分二级区的标志,在具体确定区界时,还参考地貌,作适当的调整。

三级区是在二级区内划分为更细的级区,由地方自行划定。原则上有两种方法:一是继续划分更低级的区划单位,二是从区域区划过渡到类型区划,即划分成为公路工程服务的地域类型或土地类型。这两种方法不必强求一致,可根据具体要求而定。

中国公路自然区划目前只划分到二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