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泉是周梅森所著作《人民的名义》中的汉东省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是汉东省政法委书记高育良的秘书,由侯天来饰演。

在大风厂股权纠纷一案中,贪赃枉法,使山水集团巧取豪夺,在诉讼中胜诉;并凭借山水集团高小琴与汉东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的不正式关系任意安排自己妹妹的人事调动,在以往的工作中涉及许多利益交易。

后在山水集团的山水庄园中“学外语”,被京州市公安局下属光明区分局的公安干警抓获,由李达康书记在会议上决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拘留期满释放的时候,因为涉嫌职务犯罪再一次被逮捕。[1]

最终陈清泉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中文名

陈清泉

性别

所属作品

人民的名义

饰演

侯天来

别名

清泉、陈院长

同党

赵瑞龙,祁同伟,高小琴,丁义珍

结局

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

职务

汉东省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角色经历

陈清泉[《人民的名义》角色]

《人民的名义》中,市政府的秦副秘书长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陈清泉喝得醉醺醺后,陈清泉在高小琴的带领下,去找俄罗斯姑娘寻欢作乐,被破门而入的民警抓奸在床。陈清泉与山水集团的高小琴有勾结。在被抓之后,陈清泉忙向高小琴求助,而高小琴也急忙联系祁同伟。然而无论祁同伟如何端架子,钱队长始终不放人,最终李达康知道后力排众议重惩陈清泉。

侯亮平一直想请高育良吃饭,可老师说吃喝容易被人把他当成政法系,所以侯亮平决定请老师到光明湖畔湖景茶楼喝碧螺春茶。侯亮平向高育良说,陈岩石实名举报您曾经的秘书陈清泉,涉嫌大风厂股权案司法腐败,并拿出两张陈清泉的不雅照片给老师看。陈清泉明知蔡成功造假却不查证,和高小琴打着球、唱着歌就给乱判了。陈清泉都被捉奸在床了,还有什么好说的?高育良虽然掩饰不住心中的沮丧,但强调要依法办事,严惩不贷。

陈清泉[《人民的名义》角色]

得知陈清泉被捉奸在床并且收钱的消息,震怒中的李达康恳切地说,“顾全大局不能成为某些坏人违法乱纪的挡箭牌和保护伞!我相信,高育良书记绝对不会袒护涉嫌犯罪的陈清泉。”

这时,李达康的秘书悄悄告诉李达康,祁同伟厅长要求市委慎重对待陈清泉等六人的违法乱纪情况。李达康在大会上,明确表态:不是我不给他面子,是党纪国法不允许!有人建议,陈清泉按规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李达康听完孙书记等人的态度,明确了对陈清泉必须“双开”。至此,常委会散了,没有人敢对此表示不同意见。

为什么当时大风厂职工的无端端地给山水集团掠夺走?关键一条线索就是当时的法院院长陈清泉在处置股权书时,违规操作来个简易程序就匆匆完事,把大风厂职工的股权硬判给山水集团。还常跑到山水庄园去“学外语”,早就应该拉出去枪毙了!

饰演人物

《人民的名义》中,饰演陈清泉一角的是老戏骨侯天来。侯天来是国家一级演员,1958年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1982年毕业于吉林艺术学院,现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电影制片厂。

很多观众认识侯天来,还要归功于那部在大连拍摄的《女人不再沉默》。在这部电视剧里,侯天来饰演的主编汪显声是个地地道道万人恨的角色。之后,侯天来又演了很多人物,但给大家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变态的主编。

角色结局

陈清泉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