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春宁,男,196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行长助理,2012年4月起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总经理。

2013年12月,戴春宁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06月,戴春宁被开除党籍处分。

2014年10月21日,戴春宁被河北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决定给予戴春宁开除党籍处分。

中文名

戴春宁

性别

出生日期

1962-02

民族

汉族

国籍

中国

最高学历

本科

职业

高级经济师

最高学位

学士

学位

学士学位

人物履历

戴春宁

1981年7月-1989年7月 中国工商银行吴忠支行信贷股信贷员、副股长、股长、副行长;

1989年7月-1991年10月 中国工商银行银南地区中心支行办公室副主任、信贷科副科长;

1991年10月-1996年11月 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办公室秘书、副主任、正处级秘书;

1996年11月-2000年5月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公司管理处处长;

2000年5月-2001年10月 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

2001年10月-2006年12月 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06年12月-2010年3月 中国进出口银行公司业务一部总经理;

2010年3月-2011年8月 中国进出口银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2011年8月起 中国进出口银行行长助理。

2012年4月起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总经理。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3年12月1日,据中央纪委消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总经理戴春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开除党籍

2014年6月,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戴春宁伙同他人贪污巨额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戴春宁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贪污、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戴春宁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

立案侦查

2014年10月21日,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河北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党委原委员戴春宁(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