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曾用名刘勇),四川省广汉市人,黑社会犯罪集团成员。

在其哥哥刘汉带领下大肆网罗社会闲杂、刑释人员,大量购买枪支弹药及刀具,组建地下武装,组织、领导一个30余人的涉黑犯罪集团,为祸四川成都、德阳、绵阳、广汉、什邡等地长达20余年,先后涉嫌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造成9人死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防害公务等犯罪行为数十起,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平正义。2014年5月23日,该案一审宣判,刘汉、刘维一审被依法判处死刑。2015年2月9日,刘维被依法执行死刑。

中文名

刘维

别名

刘勇

性别

去世日期

2015-02-09

民族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四川省广汉市

被起诉罪名

领导黑社会组织罪、故意杀人罪

被判处刑罚

死刑

死刑日期

2015年2月9日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刘维(前中)等7名被告人被法警带到法庭受审

刘维出生在四川省广汉市一个规模不大的小区,兄弟姐妹一共5人。刘维高一辍学,推着三轮车在街头卖冰棍及零食。

恶名传开

1992年12月16日,广汉市人民法院在受理一起经济案件中,依法查封了刘汉的一批物资。刘汉组织人员封堵法院大门,撕毁法院封条,藏匿转移被查封的物资。同年9月14日,湖南、四川两地警方前往广汉对涉嫌诈骗的刘汉执行拘留。刘维闻讯,带领孙华君、吴小兵等人乘车赶到,持枪冲向执法民警,使刘汉得以逃脱。[1]

刘维因此被湖南警方抓获,兄弟俩的恶名却由此传开。

资本积累

刘维(前中)等7名被告人被法警带到法庭受审

1994年,刘汉通过涉足期货,跻身亿万元富豪之列。同年9月,刘维被取保候审,回到广汉。刘汉将自己的赌博游戏机厅交给刘维经营。刘维接手刘汉的赌博游戏机厅后,不断网罗社会闲杂人员,购买枪支弹药,扩张势力。

1998年8月18日,刘维指使曾建军、闵杰、张伟、李君国等人,枪杀与己竞争的周政,除掉了自己在广汉的最大竞争对手。

2000年前后,刘维以暴力相威胁和通过打砸手段,收取高额保护费,强占股份,分文未出,先后将陈某、石某等人开设的两家规模较大的赌博游戏厅据为己有,垄断了广汉的赌博游戏机市场。同时,以行贿、提供吸食毒品等手段,拉拢、腐蚀警务人员及政法干部,为自己开设赌博游戏机厅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非法庇护。通过垄断广汉的赌博游戏机行业,控制广汉及周边地区的砂石、建材等市场,刘维攫取了数千万元的不义之财,树立了自己在广汉“江湖老大”的地位。至此,兄弟二人完成了充满罪恶的原始资本积累。

涉黑案例

2005年底,从事砂石经营的黄常庆欲竞拍什邡市马井镇金桥村河段采砂权,因知刘维及其组织在当地有重大影响,请刘维帮忙。刘维应允后,指使小弟要求他人退出竞标。

2006年1月6日,拍卖会当天,黄常庆一次举牌即以竞拍底价280万元获得采砂权。年底,罗洪勇欲竞拍什邡市南泉镇鸭子河一河段采砂权,请托刘忠伟(另案“保护伞”被告人)出面找刘维帮忙。经刘维安排,有意竞标者纷纷退出竞标,后罗洪勇以96万元一次举牌即中标。其后刘维在罗洪勇经营的砂场占股50%,获利400多万元。

人物事件

案件审理

刘维落泪

开庭审理

2014年3月31日,咸宁中院公开审理的刘汉刘维特大涉黑案,陈力铭、钟昌华、王万洪、黄谋、郑旭等5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在赤壁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审结,5名被告人当庭对自己所犯罪行表示忏悔,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表达深深歉意,审判长宣布将择日进行公开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8月,刘维因为怀疑梁世齐私吞自己几万元养狗费,便吩咐被告人陈力铭教训梁世齐。陈力铭指使手下钟昌华、王万洪、黄谋、郑旭具体实施。9月23日下午4时许,由郑旭指认,王万洪打电话将在茶馆喝茶的受害人梁世齐“钓”至茶馆前接电话,钟昌华、黄谋将其挟持至茶馆对面福利院南墙偏僻处,持刀猛刺梁世齐背部、臀部及大腿等部位,致梁世齐在被送往医院途中身亡。

庭审中,5人对公诉人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万洪、黄谋、钟昌华及郑旭4人的辩护人分别就4人在该案所起的作用进行了辩解。

另据指控,2003年6月,刘维指派被告人陈力铭带钟昌华到什邡市其堂兄刘某的金桥酒店看场子。2004年2月,钟昌华等人在管理酒店小姐过程中,因朱某偷窃客人钱财,将其非法拘禁在该酒店7楼房间,致朱某跳楼身亡。案发后,钟昌华犯非法拘禁罪被当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陈力铭当时未被依法追究。

2014年4月15日,刘汉、刘维等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的案件庭审分别进入第13天。刘维等被告人一案的庭审进入辩论阶段。

一审宣判

2014年5月22日上午,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一审公开宣判。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

维持一审

2014年8月7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咸宁市对刘汉、刘维等上诉案依法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的死刑判决。

执行死刑

2015年2月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罪的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