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胡邦衡之新州贬所二首》是宋代诗人王庭珪创作的一组七言律诗,共两首。第一首着重写胡邦衡上封事壮举带来的巨大震动及其遭致的残酷打击,顿挫有力;第二首着重揭示胡邦衡封事的意义,歌颂其忠肝义胆,并以鞭挞秦桧作反衬,形成强烈的对比效果。两首诗互为呼应,皆以气胜,势冲牛斗,直贯长虹。

中文名

送胡邦衡之新州贬所二首

作者

王庭珪

出处

《卢溪先生文集》

作品体裁

七言律诗

创作年代

宋代

作品原文

送胡邦衡之新州贬所二首

• 其一

囊封初上九重关,是日清都虎豹闲。

百辟动容观奏牍,几人回首愧朝班?

名高北斗星辰上,身堕南州瘴海间。

不待他年公议出,汉廷行招贾生还。

• 其二

大厦元非一木支,欲将独力拄倾危。

痴儿不了公家事,男子要为天下奇。

当日奸谀皆胆落,平生忠义只心知。

端能饱吃新州饭,在处江山足护持。

注释译文

注释

1.胡邦衡:胡邦衡,字邦衡。绍兴八年(1138),胡邦衡上书朝廷请斩秦桧等人,受到除名编管的处分,到绍兴十二年(1142)又被贬往新州(今广东新兴)。

2.囊封:古代臣子上给皇帝的秘密奏章,都用囊装起,以防泄露,也叫封事。九重关:指朝廷。

3.清都:古代神话中上帝住的地方,据说清都共有九道门,南虎豹把守。

4.百辟:朝中大臣。奏牍:书写奏章的简牍。

5.瘴海:有瘴气的(恶性疟疾流行的)滨海地区。

6.贾生:汉代贾谊,谪居长沙。

7.痴儿:指主张向金议和的秦桧。

8.奸谀:奸诈谄媚的人。

9.端能:肯定能。饱吃新州饭:化用黄庭坚“饱吃惠州饭,细和渊明诗”,暗含胡邦衡有和苏东坡一样不幸的命运。[1][2]

译文

• 其一

奏折闯过关卡送达朝廷,恰好这天虎豹被关禁闭。

百官们惊恐地看着密奏,却没有几人为怯懦羞愧。

胡邦衡公忠义心名高北斗,却身堕南海边毒瘴之地。

用不着几年后公正评议,朝廷会将胡公重新召回。

• 其二

大厦倾明知道独木难支,却仍然尽全力支撑危局。

秦桧辈如痴儿难办大事,男子汉就要做天下雄奇。

上书日众奸贼心惊胆战,忠义心昭日月人人皆知。

真的能到新州有饭可吃,所到处有天地保佑安居。

创作背景

《送胡邦衡之贬所》作于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胡邦衡反对秦桧的妥协投降政策,上书高宗请斩秦桧,秦桧大怒将胡邦衡贬往新州(在南海边)欲置之于死地。据岳珂《程史》载“胡忠简铨既以乞斩秦桧掇新州之祸,直声震天壤,一时士大夫畏罪箝舌,莫敢与立谈,独王卢溪庭玮诗而送之”。

作品鉴赏

赏析

第一首首句指胡邦衡所上“封事”,“九重关”,君门九重,极言深不易达。第二句借天上的虎豹言“封事”上达帝前之不易。“清都”,这里以清都比朝廷,虎豹指奸臣和爪牙。第二句是补充第一句之意,因当天守关虎豹被关,所以“封事”能直达殿上。三四句写朝廷上的震动。“百辟动容”指大臣们看到奏牍时受惊之情。四句写奏牍的威力,不知有多少人感到素餐尸位的可耻。胡邦衡当时不过是枢密院编修官,能够挺身直言,朝堂上的衮衮诸公自愧不如,这句写得含蓄。以上四句喷薄而出,写朝廷一面。第五句转到胡邦衡仗义敢言的精神,可与日月争辉。普通夸赞名望高为泰山北斗,这里更说胡邦衡的声名高在北斗众星之上。六句一落千丈,名高北斗,却被贬到南海瘴疠之乡。“堕”字用得有力,和上句北斗星辰紧连,这样的人竞落到这等地步,充满了赞仰、同情和不平之意。一句天上,一句地下,大起大落。末二句又复振起,以贾生比胡邦衡,认为公道是非总不可泯,胡邦衡必然会很快召回朝廷。贾谊为了汉室的久安,上疏直言,受到大臣嫉恨,被贬为长沙王太傅,后来又为汉文帝召回。这两句用此典故,但加上“不待”“行”等字,既有对胡邦衡的祝福,对当时朝廷“公议”不出的批评,也含有对奸臣当道不会长久的信念。八句诗既是一气呵成,又极抑扬顿挫之致,大长正气。[1]

第二首从当时的形势赞扬胡邦衡的精神,痛斥秦桧。首句写国势险危,大厦将倾,非一木所支,加个“元”字,是说明知如此,但还是要尽自己的力量来支撑危局。“拄”和上句“支”字呼应。这两句暗用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来赞扬胡邦衡的忠义。第三句讥刺秦桧,大厦将倾,正是这“痴儿”造成,和首句呼应。因这句诗被欧阳识告密,王庭琏被流放辰州。和秦桧这种痴儿对比,胡邦衡真正称得上男中奇杰。第四句“男子要为天下奇”和第二句相连。所谓奇,就是指“欲将独力拄倾危”说的。第五句回应上一首,因为上书是绍兴八年(1138),而送行诗作于绍兴十二年(1142),所以用“当日”二字,这句话概括上首前四句,写上书的威力。第六句赞扬胡邦衡的忠义,“只心知”反映胡邦衡忠义之心是一贯的,此心包括胡邦衡和诗人自己,这是一层意思,同时也批评朝廷无人敢说话。黄山谷《跋子瞻和陶诗》说:“饱吃惠州饭,细和渊明诗。”赞美苏子瞻磊落坦荡的心怀。这里对此句稍作变动,来安慰和勉励胡邦衡。“端能饱吃新州饭,在处江山足护持。”只要能心怀坦荡,像苏轼那样不以迁谪为意,那么不管到哪儿,江山神柢都能保护你平安。这个结尾和上首“汉廷行召贾生还”也相呼应。[2]

一题两首,既要有呼应,写法又不能雷同。第一首着重写上封事时的情况,第二首着重写胡邦衡的内心世界,以鞭挞秦桧反村胡邦衡,而结尾加以慰勉。在语言上第二首化用黄山谷的成句也和第一首微有变化,两首诗都以气胜,则是内容所决定的。

评价

元代方回《瀛奎律髓汇评》卷四十三:“正人义士之不幸,乃国家之不幸,生灵之大不幸也。选此诗识中国之所以衰也。”

作者简介

王庭珪(1079—1171),字民瞻,号卢溪,安福(今江西县名)人。徽宗政和八年(1118)进士。高宗绍兴八年(1138)枢密院编修官胡邦衡上疏请斩秦桧,被贬新州,王庭珪赋诗为其送行,称赞他“名高北斗星辰上,身堕南州瘴海间”,坐讪谤,绍兴十九年(1149)谪夜郎,送辰州编管。孝宗即位后,召对内殿,除直敷文阁。诗风明白晓畅,亦能词,贬谪期间描写湘西地方风情的作品较有特色。有《卢溪集》。存词四十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