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妇女擅长纺织和刺绣,所织的壮布和壮锦,均以图案精美和色彩艳丽著称,还有风格别致的“蜡染”也为人们所称道。以蓝黑色衣裙、衣裤式短装为主。在服饰上男子比较素,女子则多姿多彩,特别喜欢在鞋、帽、胸兜上用五色丝线绣上花纹,人物、鸟兽、花卉,五花八门,色彩斑斓。

中文名

壮族服饰

民族

壮族

样式

以蓝黑色衣裙、衣裤式短装为主

图案

人物、鸟兽、花卉

特点

图案精美、色彩艳丽

服饰简介

以蓝黑色衣裙、衣裤式短装为主。《天下郡国利病书》记载:“壮人花衣短裙,男子着短衫,名曰黎桶,腰前后两幅掩不及膝,妇女也着黎桶,下围花幔。”

壮族服饰

壮族男装多为破胸对襟的唐装,以当地土布制作,不穿长裤,上衣短领对襟,缝一排(六至八对)布结纽扣,胸前缝小兜一对,腹部有两个大兜,下摆往里折成宽边,并于下沿左右两侧开对称裂口。穿宽大裤,短及膝下。有的缠绑腿,扎头巾。冬天穿鞋戴帽(或包黑头巾),夏天免冠跣足。节日或走亲戚穿云头布底鞋或双钩头鸭嘴鞋。劳动时穿草鞋。

壮族妇女的服饰端庄得体,朴素大方。她们一般的服饰是一身蓝黑,裤脚稍宽,头上包着彩色印花或提花毛巾,腰间系着精致的围裙。上衣着藏青或深蓝色短领右衽偏襟上衣(有的在颈口、袖口、襟底均绣有彩色花边),分为对襟和偏襟两种,有无领和有领之别。有一暗兜藏于腹前襟内,随襟边缝置数对布结纽扣。在边远山区,壮族妇女还穿着破胸对襟衣,无领,绣五色花纹,镶上阑干。下穿宽肥黑裤(也有的于裤脚沿口镶二道异色彩条),腰扎围裙,裤脚膝盖处镶上蓝、红、绿色的丝织和棉织阑干。劳动时穿草鞋,并戴垫肩。在赶圩、歌场或节日穿绣花鞋。壮族妇女普遍喜好戴耳环、手镯和项圈。服装花色和佩戴的小饰物,各地略有不同。上衣的长短有两个流派,大多数地区是短及腰的,少数地区上衣长及膝。

服饰历史

清末以前

身着壮族服饰的少女们

在清朝末年(1911年)以前,壮人穿的衣服,都是自纺、自织、自缝制的。当时,女子的服装与男子相比显得多彩些。她们上身穿的是大襟蓝干衣,领窝至右腋下的衣襟、两袖,均绣大花边,衣领矮,露颈部。下身穿的是长 至脚踝的长折裙,或镶有花边的宽裤子,裙子外面,正两腿心处,各绣一条垂直对称的大花边,在臀部处打几个折,臀部下的裙脚卷起一寸左右,两边以几针缝住,形成后裙脚弓形翘起,从前面看是桶裙,背后看是折裙,上下衣裙贴身,线条分外明朗,十分雅观。脚登圆口绣花鞋。壮族男子穿的上衣,是黑布对襟衣,圆领阔袖,两襟扣子7—9个,扣子用黑布织成,穿时,将两襟的扣子扣起来。男子穿的下衣即裤子也是黑布,裤口宽大,一般为1—1.2尺寸。成年尤其是老人,头包长约4—5尺的黑巾,或用一块黑长方形的布合缝,上端打折,顶开圆孔,戴于头上。平时,一般打赤脚,只有过年过节,喜庆日子,走访亲友,才穿上土布鞋或龙凤鞋。清末民国以后

这一时期女子改穿宽阔的唐装衣裤,腰间正面扎齐脚踝的半边围裙。围裙上头以两条印花布带系结于背后,并 以两端各约两尺作飘带。壮族男子改穿对襟唐装衣,宽裤子。脚穿土布鞋。男子读书则穿中山装,剪西式头。老年人头扎黑布巾。

1949年以后,壮族地区的城镇居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校学生等,他们的服装紧跟全国的变化,一般都穿中山装、干部服,与当地汉族人民一样。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甚至可以在边远的山区看到壮族同胞西装革履,花裙花衣更不用说。传统的壮族服装也悄悄发生变化。[1]

工艺条件

壮族服饰图集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中、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暧,热量丰富。是壮族的主要栖居地,壮族,是传统的农业民族,纺织、印染手工艺历史悠久。

1:由于气候的原因,壮族服装以蓝黑色衣裙、衣裤式短装为主。又由于民族的不断融合,男子服装几乎与汉族服装相差无几,只是腰间束带而已;妇女服装多用花边装饰,腰间束围裙,裙装逐渐被裤装代替。

2:就壮族服饰的颜色来说,古代、近代多以蓝靛作染料,大概是因为当地的气候适合其生长。

总的来说分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两方面来说就行了。

发式

壮族妇女发式因地而异。广西龙胜一带的老年妇女不结髻,把长发翻过头顶打旋,然后用四尺黑布包好;青年女子头顶留长发,四周剪成披衽,顶心长发翻到前额,扎以白布,插上银梳;小孩头发则先剃光,戴上外婆送的银饰帽,长大才留顶心发。天峨一带的女子留长发而不打辫,已婚者结髻,梳顺后由左向右绕,扎头巾;少女梳一条长辫加刘海;少妇梳双辫;中老年结髻,垂于脑后。广东连山一带的发型宛若一条盘曲的蟠龙,贯以大簪,用青色绸布包缠。

头饰

壮族男女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有不同的发型。从广西花山崖画上可见早期壮人男子是剪短头发的。崖画上有少量男子头上插有两支迎风舞动的羽翎。画上有为数不多的少女留长辫,有一姑娘的发梢上还缀有一朵山花。古书上记载:壮族祖先的发型还有披发,以及倒螺髻形的椎髻。

到唐代,男子仍“露发”(断发),女子挽髻垂于后,用三、四寸的竹条斜贯其中。宋代壮族地区流行椎髻。清代曾强迫小镇及读书做官的人留长辫子。但乡村男子依然剪断头发,不理清廷禁令。

壮族长衫

1949年后,各地妇女的发饰仍保持一定特色。如广西龙胜老年妇女把长发翻过头顶,打旋,然后用四尺黑布包好。青年女子在头顶留长发,四周剪成披衽,把顶心长发翻到前额,用白布扎好,插上银梳。女孩子的头发则先剃光,戴 上外婆送的银饰帽,长大才留顶心发。这些发型,显然是古代披发的遗风。

天峨女子也是留长发而不打辫,已婚的结髻,或梳顺后由左向右绕,用头巾扎上;未婚的反过来由右向左,用白印花或提花毛巾包扎。桂南不大相同,有的地方少女是一条长辫加刘海;少妇则梳双辫;中年老年结髻,垂于脑后。过去广东连山壮族女子的发型,宛若一条盘曲的蟠龙,贯以大簪,用青色的绸布条缠好。大多数壮族地区的少女都喜欢留刘海,并习惯于用两股绞在一起的纱线把汗毛拔掉,特别是婚期临近的姑娘,总是把后颈的汗毛去掉,露出嫩白的脖颈。

银饰

邮票中的壮族服饰

壮族的银饰过去曾经普遍盛行。据民国廿二年(1934)编的《广西各县概况》载,百色“女子饰品,有发箍、簪及指约、手镯等。”恩降“妇女装饰,城厢多尚金玉,乡村则重玉质银器。”西林“惟女子最爱佩戴簪钗、耳环、手镯及盾牌等。富者用金质,贫者用银质。”桂东南的壮家少女,也“尚戴银质簪环”。壮族银饰的种类,主要有银梳、银簪、耳环、项圈、项链、胸排、戒指、银镯、脚环等。土官时代,安平妇女最多戴四个银项圈,十多个戒指(有的一指几个),加起来重一斤多。桂北壮族妇女的项链和项圈共达九个之多,胸排长方形,透雕,打成鸟兽花卉,下沿有小链穗,以银链挂在脖子上。壮人银镯式样比较丰富,有的打成一指宽的薄片;有的打成一根藤;有打成多根相互缠绕;有的还嵌上绿色的小珠,等等,显示壮人的银饰艺术。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观念的变化,在壮族地区难看到壮族妇女配戴传统的银饰了。

花鞋

壮族花鞋是壮族的刺绣工艺之一,又称“绣鞋”,为妇女所用,流行于广西龙州等地。鞋头有钩,象龙船。分有后跟和无后跟两种。鞋底较厚,多用砂纸做成。针法有齐针、拖针、混针、盘针、堆绣、压绣等。在色彩上,年轻人喜用亮底起白花,常用石榴红、深红、青黄、绿等艳丽色,纹样有龙凤、双狮滚球、蝶花、雀等;老年人多用黑色、浅红、深红等厚色,纹样有云、龙、天地、狮兽等。

凿齿

壮族儿童服饰

凿齿和文身是壮族先民在发展服饰与银饰之前就在自 身躯体上表现美的方法。至今此俗在一些地区的壮人中仍然存在。产生于血缘婚末期和族外婚初期的神话《布伯》曾讲到凿牙(齿)的事,通过这则神话可给人们两个信息,一是凿齿的风俗很古老。二是此俗和生男育女有关。在古代壮族的祖先曾把凿齿当成成丁礼。认为凡凿齿的男女就表示自己已成熟,并且享有性生活的资格。久而久之,凿齿成了一种习俗,并以此为美。后来生产条件改善了,凿齿又和镶牙结合起来。至今广西龙州等地壮族男女青年,仍以镶牙为美。逢人一笑,露出一两颗金牙来,金黄黄的甚为得意。红水流域一些地区的男子也有镶牙之俗。

文身

壮族服饰

宋代《太平寰宇记》载,邕州左右江各州“其百姓恶是雕题、凿齿、画面、文身”。可见文身之俗,壮民不仅由来之久,而且相当普通。壮族先民文身的原因,在《说苑·秦使篇》中说是为避蛇龙(即鳄鱼)之害。原来有一部分从事渔业的壮族先民常受到江海中鳄鱼的袭击,引起人们恐惧。人们敬畏它,便把自己打扮成“龙”(鳄)子,祈求它不要伤害。另外,人们在额上、身上文身还是不同氏族、部落的区别,具有民族图腾的标示作用。后来图腾观念淡化,文身慢慢成为一种装饰,变成了服饰的补充和延伸。1949年前后,一些壮族地区仍然有文身的习惯。壮人文身的部位,以面额最为重要,因为这是先入人眼的部位。其次是前胸再次为两臂及背部,最后是双膝以上至小腹。文身的内容和壮人不同部落的习俗有关,也就是和不同氏族的标志——图腾有关,再后来则与人们的某种观念有关,例如不同的审美观念等。壮族文身有鳄鱼、鳄鳞、虎纹、蛇、云雷纹、蛾、蝴蝶、花草、鸟、蜻蜒等形状。所用颜色全为青黑色,与服装一致,表现了壮族祖先以黑为美的审美观。有些地方的男子浑身虎纹,表现了一种威武的男子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