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硝酸甲酯,英文名称: methyl nitrite 分 子 式: CH3O-NO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无味气体。熔点-17℃。沸点-12℃。密度d150.991g/cm。易水解释放出亚硝酸。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受阳光照射或受热均易分解,有发生爆炸的危险。由甲醇与亚硝酸钠在硫酸存在下反应而得。用于有机合成中血管舒张剂等药物及炸药的制备。

内容介绍

英文同义词:Nitrous acid methyl ester;Methyl nitrite;Nitrous acid methyl

分子量:61.04002

EINECS号:210-870-5

Mol文件:624-91-9.mol

物理性质

物性数据

1.性状:无色气体

2. 熔点(℃):-17

3. 沸点(℃):-12

4.相对密度(水=1):0.991(15℃)

5.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

6.辛醇/水分配系数:0.88(计算)

7.溶解性:溶于 乙醇、乙醚。

分子结构数据

1、摩尔 折射率:12.25

2、摩尔体积(m3/mol):55.1

3、等张比容(90.2K):130.0

4、表面张力(dyne/cm):30.7

5、极化率(10-24cm3):4.85

化学性质

稳定性

1.稳定性:稳定。

2.禁配物:易燃或可燃物、强氧化剂、氰化物。

3.避免接触的条件:受热、光照。

4.聚合危害:不聚合。

5.分解产物:氮氧化物。

毒理学数据

1.急性毒性 LC50:176ppm(大鼠吸入,4h)

2.亚急性与慢性毒性:大鼠吸入274.5mg/m3,6h,13次,每次暴露均出现高铁血红蛋白,其量占血红蛋白总量的30%~40%。一夜后恢复。剖检内脏正常。吸入62.4mg/m3,6h,15次,无中毒征象。

3.致突变性 微生物致突变:鼠伤寒沙门菌100ppm

生态学数据

非生物降解性:空气中,当羟基自由基浓度为5.00×105个/cm3时,降解半衰期为73d(理论)。

制备过程

由甲醇与亚硝酸钠在硫酸存在下反应而得。

应用范围

用于有机合成,还用作治疗药物(血管舒张剂)、炸药。

危险防控

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该品主要使血管扩张,引起血压降低及心动过速。大剂量可产生 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有报道人接触本品后,初期症状有眩晕,后期为头痛、心悸等。

燃爆危险:该品易燃。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 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受热或光照易发生分解,分解时有爆炸危险。与联氨、卤化铵、铵盐、硫氰酸盐、铁氰化物、可燃物和氧化剂接触受热爆炸。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注意事项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 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氰化物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戴好钢瓶安全帽和防震橡皮圈,防止钢瓶碰撞、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不燃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避光保存。应与易(可)燃物、氧化剂、氰化物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控制与防护

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

TLVTN:未制定标准

TLVWN: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较高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废弃处置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通过洗涤器除去。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1048

UN编号:2455

包装类别:Z01

运输注意事项:铁路运输时须报 铁路局进行试运,试运期为两年。试运结束后,写出试运报告,报铁道部正式公布运输条件。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氧化剂、氰化物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1 类易燃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