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相加运价是指货物的始发站至目的站无公布直达运价,同时也不能使用比例运价时,选择适当的运价构成点,按分段相加的方式组成全程最低运价。

分段相加运价的使用要求

(1)在采用分段相加的方式组成全程运价时,要选择几个不同的运价构成点,将组成的全程运价比较,取其低者作为货物的非公布直达运价。

(2)当国内运价与国际运价相加时,国际运价的规定同样适用于相加后的全程运价。

(3)如果各段运价适用的计费重量不同,计算运费时应在货运单运价栏内分别填写。

(4)采用分段相加的方式组成的非公布直达运价可作为等级货物运价的基础。

国际货运分段相加运价的相加规则

运价类别可相加运价
普通货物比例运价(Construction Rates for GCR)国际普通货物运价(International GCR)国内运价(Domestic Rates)过境运价(Trmasborder Rates)
国际指定商品运价(International SCR)指定商品比例运价(Construction Rates for SCR)国内运价(Domestic Rates)过境运价(Transborder Rates)
国际等级货物运价(International Class Rates)国内运价(Domestic Rates)过境运价(Transborder Rates)

从表中可以看出,国际指定商品运价不可以与国际指定商品运价相加;国际等级货物运价不可以与国际等级货物运价相加。否则,将违背了某种国际指定商品运价与国际等级货物运价的特定含义,从而破坏了运输起讫地点问的运价体系。

在组成分段相加运价时具有普遍性,其运价则受到一定的限制。

如果货物运输起讫地点间无公布直达运价且比例运价无指定商品运价,而运输的货物属于指定商品,按分段相加组成办法,可以采用以下两种计算方法。

①按普通货物比例运价计算。

②按分段相加的指定商品运价计算。

由于属于不同运价种类,比较计算时应考虑优先使用指定商品运价之原则,还应兼顾货物的重量是否满足指定商品运价的最低重量限制。总之,通过比较,计算出较低的航空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