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史
冷战时代
(1955年-1990年)
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战败后被解除武装,联合国勒令德国不得重建任何武装部队,只能保留小规模的国境防卫队及扫雷艇部队作为防卫之用,德国的国防由四个占领国美国、英国、法国及苏联的部队共同负责。
然而朝鲜战争后,随着东西方两边阵营的关系开始紧张,各国对德国的非军事化政策有所改变。1949年德国分裂为属于社会主义阵营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和资本主义阵营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苏联更让东德秘密重新建军,因此美英法三国便开始考虑解除对德国的军事禁令。1950年,西德第一任总理康拉德·阿登纳在莱茵兰-普法尔茨召集前国防军的高级将领商讨创建全新西德军队的事宜,讨论确定了新军队的基本构思。后来,自由民主党出身的前将领哈索·冯·曼陀菲尔提议把新建的军队命名为“联邦国防军”(德语:Bundeswehr),获得德国联邦议院确认。
1955年11月12日,联邦国防军正式建立,该天是普鲁士将领沙恩霍斯特(Gerhard von Scharnhorst)诞辰二百周年。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的修正案后,1955年西德正式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1956年开始推行全国征兵制,18至45岁的全国男性必须义务服兵役。
冷战期间,联邦国防军成为北约在中欧的防卫主力。当时的联邦国防军拥有四十九万五千人的兵力,以及十七万的非现役的文职人员。陆军三个军团由十三个师所组成,坦克及装甲运兵车亦经过武装;空军大部份的战斗机成为北约联合防空军(NATINAD)的一部份;海军则在北海及波罗的海进行巡逻。
两德统一
后
(1990年-现今)
1990年两德统一后,美利坚合众国、大不利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法兰西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四国与西德政府签署《德国最终解决条约》(英语:Treaty on the Final Settlement with Respect to Germany,德语又称:Zwei-plus-Vier-Vertrag即“二加四条约”),联邦国防军削减三十七万人,前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国家人民军解散,其中大约五万人并入联邦国防军。在这五万人当中,很多都因为役期届满而离开,而国家人民军的军官则继续日常任务。
国防军装备的“豹”2坦克
此外,很多联邦国防军用不着的东德军备都被废弃拆除,或是卖去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及印尼等国,国家人民军拥有的装甲运兵车则悉数售予土耳其。今天的联邦国防军主要参加一些联合国实行的国际维持和平任务、人道救援任务及北约的军事行动。2000年以后,联邦国防军改制,增加了联合后勤总部(德语:Streitkräftebasis)及联合医疗部队(德语:Zentraler Sanitätsdienst),以统合三军的后勤支援事务。
德军历史
普鲁士军队1701年-1871年
德意志帝国军队1871年-1919年
魏玛防卫军(Reichswehr)1919年-1935年
德国国防军(Wehrmacht)1935年-1945年
国家人民军(Nationale Volksarmee)(德意志民主共和国)1956年-1990年
德国联邦国防军(Bundeswehr)(德意志联邦共和国)1955年-现今
政策
冷战结束和德国统一后,德国的安全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已从原来欧洲两大军事集团对峙的“前线国家”变成了安全系数大为增加的欧洲的中心。由于波兰、捷克和匈牙利加入北约,德国的邻国除了友邻就是盟国,德国已不再面临直接的外来威胁。从内部环境看,德国的统一使其综合国力剧增,人口在欧洲仅次于俄国,经济实力首屈一指。但德国认为,目前国际形势依然动荡不定,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在欧洲及其边缘地区,由于存在政治、经济、社会、民族和宗教矛盾及领土纠纷,发生地区性危机和冲突的可能性增加,局部冲突呈上升势头;原苏联地区的动乱以及俄罗斯的军事实力仍对德国构成“不可忽视的潜在威胁”;核、生、化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远程运载工具在世界范围内的不断扩散,对德国的安全利益构成了新的威胁;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各地区爆发局部战争和冲突的可能性有增无减,使德国面临着难以预测的"危险"。面对新的历史条件,德国对国防政策进行了全面调整,其谋求目标已开始跨越“国界”,从过去的谋求生存并为最终实现德国统一创造条件,转为着眼于承担未来欧洲和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总的看来,德国国防政策主要是为实现世界政治大国的总目标服务。其战略是:
(1)继续依靠北约集体防御,并借助北约东扩维护自身安全。
(2)积极推进欧盟一体化进程,并借助在地缘政治和历史渊源上的优势,扩大在东欧和独联体国家的影响,最终实现东西欧融合,建立以欧盟为核心的全欧安全秩序。
(3)谋求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跻身世界政治大国行列,力图在维护欧洲和世界的安全与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军事战略
德国统一后,根据欧洲战略形势的变化,对军事战略进行了重大调整,从原来主要依赖北约核威慑来对付欧洲的大规模战争,转变为投入常规力量同盟国一起“处理”欧洲的局部危机和对付局部战争,特别是重视通过控制局部性冲突达到确保本国安全和欧洲稳定的目的。其要点是:
(1)在军事战略思想方面,从过去主要针对苏联、华约集团的“前沿防御”转为准备以对付各种危机为主的“多方位防御”。
(2)在军事部署方面,由过去的“前沿部署体系”改为“均衡兵力部署”。
(3)在作战方针上,由过去对付可能在德国本土发生的大规模战争转而应付在欧洲及其边缘地区可能发生的局部冲突。
兵役制度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规定,德国国防部长拥有德国联邦国防军的最高指挥权,而在战时则由德国总理统领。
德国的义务兵役制断断续续地持续了近200年,上一次重启义务兵役制是1957年。
自2010年7月1日起,德国人服兵役时间由9个月减至6个月。根据截止2014年的《义务兵役法》规定,所有年满18岁的适龄男子都必须在联邦国防军服役6个月,而不愿服兵役者则必须到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机构参加民事服役。
2010年12月,德国联邦政府通过了提案,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取消义务兵役制。联邦国防军将由全职士兵、兼职士兵和自愿兵役组成。
构成
概括
德国国防部长
现役部队17.7万人。预备役部队40000人。准军事部队2.465万人,其中联邦边防警察2.41万人、海岸警卫队550人。
全国共有军事基地734处。
辖下部队
德国陆军(Heer)
德国海军军旗和船艏旗
德国海军(Marine)德国空军(Luftwaffe)
仪仗警卫营(wachbataillon)
德国联邦国防军军旗
联合后勤总部(Streitkräfteb asis)德国联邦国防军
联合医疗部队(Zentraler Sanitätsdienst)武装力量组成
陆军总兵力为80,673人(包括60,863人的常备军;3,810人的驻外部队;16,000人的预备役部队)(截止至2017年6月末)
主战坦克:“豹”2型 328辆。
步兵战车:黄鼠狼步兵战车388辆、美洲狮步兵战车144辆、鼬鼠1/2型空降战车 48辆。
装甲侦察车:Fennek轻型装甲侦察车 248辆、BV 206S全地形车379辆。
装甲输送车:狐式装甲运兵车 898辆、拳击手装甲运兵车272辆、灰熊多功能运兵车、丁香1/2型防地雷反伏击车 725辆。
牵引火炮:105毫米 161门、155毫米 192门。
自行火炮:M270多管火箭炮38辆、PZH2000自行榴弹炮123辆、坦佩拉120MM自行迫击炮86辆、“猎豹”35MM自行高炮 280辆。
反坦克火箭筒:Panzerfaust -3、MATADOR、古斯塔夫 若干。
反坦克导弹:米兰反坦克导弹、长钉反坦克导弹若干。
高炮:20毫米 1145门。
地空导弹:毒刺导弹若干。
武装直升机:虎式武装直升机59架。
运输直升机:UH-1直升机115架、NH-90型 51架。
联络直升机:t30-105M型 100架。(已退役,处于封存状态。)
海军兵力为16,414人
潜艇:212级6艘。
护卫舰:“不来梅”级2艘、“勃兰登堡”级4艘、“萨克森”级3艘、“巴登-符腾堡”级1艘、“布伦瑞克”级5艘。
海军航空兵:CH–53G型运输直升机 62架
空军兵力为26,000人
攻击/战斗机:龙卷风攻击机85架、台风战斗机64架
运输机:C-160型45架、A-310型5架,A-400M型6架。
教练机:T-37B型30架、T-38A型35架。
地空导弹:“霍克”型72部、“罗兰”型89部、“爱国者”型2部。
指挥体制
德国《基本法》规定,联邦总理为战时军队的最高统帅。最高国防决策机构为联邦安全委员会,成员有联邦总理、联邦国防部长、外交部长、内政部长、经济部长、财政部长和总理府特别任务部长等,由联邦总理任主席。国防部为政府中的一个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国防部长在和平时期是军队的最高首长,根据联邦总理提出的政策方针,负责领导和管理陆、海、空三军,并通过军种监察长对部队实施指挥。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三个军种。联邦国防军总监察长是全军第一军人和政府的首席军事顾问,主要负责制定国防总体方案、建军规划等工作。武装力量指挥参谋部为总监察长的办事机构,总监察长通过武装力量指挥参谋部对全军实施业务领导。陆、海、空军军种监察长是本军种的最高指挥官,负责本军种部队的战备训练和行政管理,参与制定和实施国防总体方案。平时,国防部长在军队勤务方面通过军种监察长实施对部队的指挥,在行政和专业事务方面则通过国防部各职能部门和总监察长对部队实施领导。战时,全军指挥权由国防部长移交联邦总理。
驻外兵力
驻波黑北约稳定部队2369人,驻格鲁吉亚联合国观察团军事观察员10人,驻伊拉克/科威特联合国观察团14人,驻科索沃北约维和部队5300人。
外国驻军
英国驻军20600人,美国驻军37580人。
任务
但是在1990年以后,国 际政局起了很大的变化,联邦国防军也因著这个变化改变了行动的范围。1994年,联邦宪法法院认为基本法所定的“防卫”不只在于防卫德国国境,也包含防止国际间的纷争及危机等。据此,德国联邦议院同意联邦国防军参与北约的境外活动,联邦国防军开始活跃在一些国际事务中,如1996年至1999年间的科索沃战争,亦有参与在柬埔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阿富汗、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索马里、苏丹及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军事活动及维持和平任务。
传统
现今的联邦国防军(1955年—)不再跟随德国防卫军(1919年—1935年)和德国国防军(1935年—1945年)的传统。士兵对上级绝对服从的传统是“普鲁士精神”的一部分,但因为二战后订下的“违反人道罪”而被否定。唯有被认为是德国军人荣誉象征的铁十字保留了下来,并成为联邦国防军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