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创建八旗制度之后,又置议政大臣五人,理事大臣十人,与诸贝勒每五日朝集一次,协议国政。天命六年(1621)二月,努尔哈赤命四大和硕贝勒按月分值,国中一切机务,俱令值月贝勒掌握。天命七年三月,努尔哈赤又谕令八旗旗主贝勒共议国政。
议政王 代善
至天聪年间(1627~1636),除宗室贵族中被封为贝勒者充当议政的成员外,八旗固山额真(见都统)也兼充议政。至此,在天命及天聪年间,这种由宗室贵族及八旗中的五大臣﹑固山额真等组成的议政制度,虽无议政王大臣会议之名,实际上是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的早期形态。崇德元年,皇太极正式称帝,改国号为清。将原来的旗主贝勒封王,并令除八旗固山额真继续兼议政大臣外﹐每旗另设议政大臣三员,在清代历史上正式出现了“议政大臣”的职名。皇太极有意识地抑裁大贝勒们的权力,并逐步提高议政大臣们的地位,当时奉谕参加议政王大臣会议的人,当然还仅限于满洲贵族,但其爵秩资格已经降低为可以委派贝子级的贵族充任。这显然是为了吸收较低级的贵族参与军国大政以削弱八和硕贝勒的势力,并便于控制。
此后,清王朝宗室贵族中的王与八旗固山额真﹑议政大臣共同议政的形式,即称为“议政王大臣会议”。因参与议政的宗室贵族除亲王﹑郡王以外,还有贝勒等人,故又称“议政王﹑贝勒﹑大臣会议”。会议的成员虽由上层贵族及八旗大臣所组成,但不是所有上层贵族﹑大臣都可以出席。“议政”是一种正式的职衔,代表着一定的权力和地位,必须经过皇帝的任命。同样,在必要时,皇帝也可以撤销某一贵族及大臣的“议政”资格。
清王朝统一全国后,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成员有较多的增加,皇族中除亲王﹑郡王﹑贝勒参加议政外,贝子及公一级也有参加议政的。议政大臣除满洲八旗的固山额真和大臣外,八旗(见八旗制度)的固山额真及六部满﹑蒙尚书也列为议政大臣。其它如皇帝的侍从官员──内大臣﹑侍卫,以及王﹑贝勒府中的长史﹑旗下闲散等,也有被列为议政者。汉军八旗的大臣如范文程﹑宁完我等人也曾一度参与议政。当时在内廷还专设“议政处”,作为议政王大臣的办公处所。凡军国重务,不由内阁票拟者,皆交议政王大臣会议。其议政形式有二:一为廷议,一为交议。在清王朝统一全国过程中,用兵频繁,军情险急,议政王大臣会议对重大决策曾起过重要的作用。
随着国家的逐渐统一及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象征着亲贵权力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必然与皇权产生矛盾。议政王大臣会议人数的增加,较低级别的宗亲、贵族和大臣的参加议政,实际上降低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与地位。顺治、康熙年间,由内阁处理政务。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 年)设立南书房,由皇帝亲自挑选某些经过精审确定的亲信文人入南书房办事,组成自己直接控制的机要秘书班子,许多重大政务已不再交付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改为径由南书房传渝或遵旨起草上谕,甚至收纳来自各地的密奏小折,这样做的目的正是为了更直接地行使皇权。
机构职责
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制度源于努尔哈赤晚期设立的五大臣议政王佐理国事制度。伴随着满族的发展和军政力量的扩张,亟需研讨和处理日趋复杂的事务,努尔哈赤在八大贝勒(旗主)会议的基础上,增设若干名理政听讼大臣,或称议政大臣,责成他们与八旗旗主一同议政,并负责初步的鞫间工作,以供贝勒和汗参考。
当时议政大臣的地位远在八旗主之下仅是作为一种襄助的力量。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出现,显然是受奴隶制末期军事民主合议制的影响,在其存在的155年中,本身的地位和作用有着重大的演变。
消亡
雍乾时期,皇帝专政集权体制已经发展到顶峰,作为军事民主合议制残留物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当然已无存在的必要。它的趋于衰败以至最后披裁撤,乃是必然的。
雍正七年(公元1729 年)又设立军机处,作为赞襄皇帝决策的机构,使权力日益集中于皇帝。议政王大臣会议虽然继续存在,但所议之政,已只限于军务﹑皇帝出巡﹑旗务﹑少数民族事务及重大刑审案件等具体事务,无关乎军国大事。议政王大臣会议变成一些不当权的贵胄世爵挂靠之地,或是给予一些大学士、尚书之类官僚例兼虚衔的部门。
至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十月二十四日,乾隆帝谕旨称:“国初以来,设立议政王大臣,彼时因有议政处,是以特派王大臣承充办理。自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之后,皆系军机大臣每日召对,承旨遵办,而满洲大学士尚书,向例俱兼议政虚衔,无应办之事,殊属有名无实。朕向来办事,祇崇实政,所有议政空衔,著不必兼充,嗣后该部亦毋庸奏请。”(《清高宗实录》卷1389,页26、27)取消了议政王大臣职名,自此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也随之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