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地区是广东省一个旧的地级行政区域,行署驻惠州,管辖范围涵盖今惠州市、河源市、深圳市龙岗区、东莞市部分、汕尾市以及广州市增城县部分等。区域内有客家民系(河源、惠州大部,深圳东部),其余是广府民系(东莞绝大部分,深圳西部,广州绝大部分),闽海民系(汕尾、惠州部分)。同时惠阳地区大部分属东江流域,是东江纵队的发源地,核心地带。

中文名

惠阳地区

外文名

Huiyang area

所属地区

中国,华南

建立时间

1970年

地理位置

珠江三角洲、粤东、粤东北

著名景点

惠州西湖

政府驻地

惠阳县(今惠城区)

别名

惠阳专区

方言

客家语

车牌代码

粤L 粤B 粤S 粤N 粤P

气候类型

亚热带季风气候

下辖地区

惠州

定义

广东省一个旧的地级行政区域

撤销时间

1988年

行政区类别

地区行署

历史沿革

惠阳地区是当时广东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因为其驻地设在当时的惠阳县(驻惠州城区),所以称惠阳地区,机构称作行政公署。

惠州市城区原为惠州镇,是老惠阳县的中心镇。1958年惠州镇升格为县级惠州市,与惠阳县并存。1989年升格为地级市。1990年3月,惠阳县城迁淡水镇。2003年惠阳市(淡水)改惠阳区。

下辖县市:惠州市(县级,为今惠州市老城部分及惠环街道等),博罗县,惠阳县(今惠州市惠阳区、惠城区横沥镇、仲恺高新区【不含惠环街道】与惠东县),东莞市,宝安县(深圳市),紫金县,河源县(今河源市源城区以及东源县),龙川县,海陆丰(汕尾市),连平州(连平县),和平县。

行政区划

东江专区

1949年设东江专区,专署驻惠阳县(惠州老城),辖惠阳、博罗、增城、龙门、连平(驻元善镇)、河源、和平、龙川、紫金、海丰(驻海城镇)、陆丰(驻东海镇)等11县。

1951年北江专区的新丰县划归东江专区。东江专区辖12县。

1952年撤销东江专区,将惠阳、紫金、河源、龙川、海丰、陆丰6县划归粤东行政区;连平、和平、新丰3县划归粤北行政区;博罗、龙门、增城3县划归粤中行政区。

惠阳专区

惠阳地区——汕尾

1956年设惠阳专区,专署驻惠阳县(惠州老城)。原粤东行政区所属惠阳、河源、龙川、紫金、海丰、陆丰6县及粤中行政区所属博罗、宝安(驻深圳)、东莞(驻莞城镇)、增城、龙门5县。粤北行政区所属连平、和平2县划入惠阳专区。辖13县。

1958年由惠阳县的惠州镇设惠州市,由惠阳专署领导。惠阳专署驻惠州市。由惠阳县析置惠东县(驻平山镇)。惠阳专区辖1市、14县。

惠阳地区——东莞

1959年撤销惠阳专区。撤销惠州市,改设惠州镇,划归惠阳县管辖。将惠阳、惠东、增城、龙门、博罗、宝安、东莞7县划归佛山专区;海丰、紫金、陆丰3县划归汕头专区;连平、龙川、河源3县划归韶关专区。撤销和平县,并入连平县。

1963年复设惠阳专区,专署驻惠阳县。原属佛山专区的惠阳(驻惠州镇)、博罗、宝安(驻深圳)、东莞、增城、龙门(驻龙城镇)6县,韶关专区的河源、连平(驻元善镇)、和平(驻阳明镇)、龙川(驻老隆镇)4县及汕头专区的紫金县(驻紫城镇)划入惠阳专区。辖11县。

1964年由惠州镇复设惠州市,属惠阳专署领导。惠阳专区辖1市、11县。

1965年恢复惠东县(驻平山镇,原惠东县划归佛山专区后于1959年撤销)。惠阳专区辖1市、12县。

1970年惠阳专区改称惠阳地区,地区驻惠州市。辖惠州市及惠阳(驻惠州市)、博罗、龙门(驻龙城镇)、河源(驻源城镇)、连平(驻元善镇)、和平(驻阳明镇)、龙川(驻老隆镇)、紫金(驻紫城镇)、惠东(驻平山镇)、宝安(驻深圳镇)、东莞(驻莞城镇)、增城等12县。

汕尾市

1975年将增城、龙门2县划归广州市领导。连平县驻驻地由元善改为红阳镇;和平县驻地由阳明镇改为东风镇。惠阳地区辖1市、10县。

1979年撤销宝安县,改设深圳市,由省直辖。惠阳地区辖1市、9县。

撤销

1988年,惠阳地区拆分为四个地级市:东莞市、河源市、惠州市、汕尾市。

东莞市,原县级东莞市升格,不辖县、县级市、区。

河源市,原河源县(包括今东源县、源城区)、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和平县。

惠州市,原惠阳县(后拆分为惠东县、惠城区、惠阳县。其中惠阳县于2003年改为惠阳区)、博罗县、龙门县。

汕尾市,原海丰县(包括今汕尾城区、海丰县)、陆丰县(包括今县级陆丰市、陆河县)。

河源市政府驻地为源城区,东莞市政府原驻地莞城街道,后改南城街道,惠州市政府驻地为惠城区,汕尾市政府驻地为汕尾城区。至此,原惠阳地区先后所出现五个地级市(惠州、东莞、深圳、汕尾、河源)的行政区划基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