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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试是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之一,是清朝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的科举考试,用于选拔举人和进士。乡试通常在各省的省会城市或指定的考试地点举行,考试时间一般在农历八月中旬。
乡试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经义、史书、时务等,其中经义是必考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四书五经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史书和时务则是选考科目,根据不同的考试地点和年份,具体的考试科目可能会有所不同。
乡试的考试程序比较严格,考生需要经过初试、复试、殿试等多个环节。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需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纪律,不得作弊或抄袭。
总的来说,乡试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为选拔人才和促进社会流动起
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乡试也为中国的文化传承和发展做出了贡献,使得中国古代的文化遗产得以传承和发扬光大。
乡试
乡试,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之一。唐宋时称“乡贡”、“解试”。由各地州、府主持考试本地人,一般在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金代以县试为乡试,由县令为试官,取中者方能应府试。元代在行省举行,但腹里则分别在河东、山东二宣慰司和真定、东平、大都、上都四路举行,共17处。考试分两榜,蒙古、色目人榜只试两场,汉人、南人榜试三场。明、清两代定为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岁科、录遗合格者,均可应试。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庆典加科为恩科,考期亦在八月。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钦派。中式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中试之举人原则上即获得了选官的资格。凡中试者均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发展历史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公元605年(隋朝大业元年)开始实行,到1905年(清朝光绪三十一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 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
元代的科举制度基本沿袭宋代,科举分为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参加乡试的是秀才,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应试对象
乡试由天子钦命的主考官主持,凡属本省生员、贡生、监生(包括未仕者和官员未入流者)经科试合格,均准应试,原则上包括州府县学中经过科考名列第一、二等级的生员以及三等的前三名,但实际上凡经过科考,录科、录遗合格的考生均可以应试。但有过失而罢黜的官吏、街头艺人、妓院之人、父母丧事未满三年的,均不准应试, 考试安排
时间
因为乡试多在八月举行,故又称为秋试、秋闱。科举考试中的常科是定期举行的,除非国家发生重大事件,一般考试时间不会变动。所以不需要预先发放通知,到时全国考生自动做好应试的准备。若遇朝廷寿诞、登基等庆典活动,还会临时加科称做恩科。主持考试的正副主考官由中央委派并由当地的政府官员组成临时机构进行主持活动。初六日考官们入闱,先举行入帘上马宴,凡内外帘官都要赴宴。宴毕,内帘官进入后堂内帘之处所,监试官封门,内外帘官不相往来,内帘官除批阅试卷外不能与闻他事。考试共分三场,每场考三日,三场都需要提前一天进入考场,即初八,初十、十四日进场,考试后一日出场。 地点
各省多在城东南建立贡院,作为乡试的考场,大门正中悬挂“贡院”二字大匾。
场地
考棚又叫“号房”是一间一间的,作为专供考生在贡院内,答卷和吃饭、住宿的“考场”兼“宿舍”。科举考试是考生每人一个单间。贡院里的监考很严,考生进入贡院时,要进行严格的搜身,以防考生的身上藏有“夹带”。当考生进入考棚后,就要锁门。考生们参加考试期间,“吃喝拉撒睡”皆在“号房”内,不许出来,直到考试结束。
号房内十分狭窄,只有上下两块木板,上面的木板当作写答卷的桌子,下面的当椅子,晚上睡觉将两块板一拼当床。考棚里还为考生准备了一盆炭火、一枝蜡烛。炭火即可以用来取暖,也可以用来做饭。考生考试期间与外界隔绝,吃饭问题得自己解决。监考官,只管考试作弊,至于考生在号房里的其他动作,监考官一概不问。
内容
乡试由朝廷选派翰林、内阁学士赴各省充任正副主考官,主持乡试,考试主要考《四书》、《五经》、策问、八股文等,各朝所试科目有所不同。各省的学政是不能主持乡试的,学政负责主持院试,选拔秀才,并督察府、县的学官。 例定:八月初九为第一场,试以《论语》一文、《中庸》一文或《大学》一文、《孟子》一文,五言八韵诗一首,经义四首,初场的3道四书题每道都要写200字以上,4道经义题则需要写300字以上。十二日为第二场,试以五经一道,并试诏、判、表、诰一道,议论文要求300字以上,以后又有变通。十五日为第三场,试以5道时务策即结合经学理论对当时的时事政务发表议论或者见解。从考试的内容上可以看出,儒家经学是科举考试的主要核心内容。 结果影响
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乡试是科举制在省区范围内的组成部分。它不仅是会试、御试的必要阶梯,还在内容、规则、程序等方面做了很好的前期准备。
轶事典故
舞弊
舞弊轶事
道光十五年(1835年),经宗人府会同刑部审明,已革举人叶卓桂系科场舞弊。奏报后,皇帝下旨:“叶卓桂着发往近边充军”。 道光十七年(1837年)丁酉科乡试结束后,江西巡抚、监临裕泰奏报生员李葆光等对举人黄佑祥抄袭旧文“联名”揭发。道光帝于是谕内阁:“江西本年乡试,都昌县中试第十名举人黄佑祥,头场首艺,抄袭旧文幸中,难保无怀挟传递情弊。至生员李葆光,事不干己,辄隐匿本名,并改注宋鸿文等籍贯,联名具控,显系挟嫌图诈,俱应彻底严究。” 舞弊后果
士子作弊一旦被发现就是灭顶之灾,不但会被革职,甚至还有发配充军的危险。
轶事
《范进中举》:范进原先是一个穷书生,遭到了街坊四邻以及自己老丈人胡屠户的讥笑嘲讽。为了考取功名不惜让自己的妻子母亲饿着肚子,终于,在范进的努力下考到了举人,让大家刮目相看,但是因为不相信这个令人兴奋得消息。范进竟然神经错乱疯了起来,最终被胡屠户一巴掌打醒,恢复正常。 评价
乡试是中国科举史上各级考试中最迟出现的一级考试,也是竞争最为激烈的一级考试,而且还是最早退出历史舞台的一级考试。乡试是各省人文教育活动的重大事件,对区域政治、文化、教育、民风等许多方面都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末科乡试的考试内容已脱离了八股取士的格局,改为讲求经世致用。尽管科举制已进行了旷古未有的改革,从考试的内容到形式都试图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但仍然无法逃避灭亡的命运。在当时科举与学堂难以协调发展的情况,最终导致了废科举兴学堂的结局。 负面
清代的乡试制度与明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因而科举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越来越多。清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1905年科举制最终消亡。由学校取而代之,至此,科举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正面
在其1300多年的岁月里,它与古代的教育制度,官吏制度构成封建社会三位一体的人才制度。科举制度虽产生于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但“公开竞争,平等择优”的精神却具有超越封建时代的特性,是中国封建社会难得的较为公平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