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2%~5%硫酸钠溶液洗胃,导泻。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强氧化剂。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硫酸接触容易发生爆炸。急剧加热时可发生爆炸。 灭火方法:用大量水扑救,同时用干粉灭火剂闷熄。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勿使泄漏物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或金属粉末接触。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还原剂、酸类、醇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密封。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酸类、醇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前苏联MAC(mg/m3): 0.5【Ba】
TLVTN: 0.5mg【Ba】/m3
TLVWN: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纯品
外观与性状:无色棱形结晶或白色粉末。
pH:
熔点(℃): 414(无水)
沸点(℃):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 3.18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无资料
燃烧热(kJ/mol):无意义
临界温度(℃):无意义
临界压力(MPa):无意义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无意义
引燃温度(℃):无意义
爆炸上限%(V/V):无意义
爆炸下限%(V/V):无意义
其它理化性质: 250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强还原剂、易燃或可燃物、强酸、醇类、硫、磷、铝、镁。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用安全掩埋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51035
UN编号: 1445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装入二层纸袋或塑料袋,袋口扎紧,再装入厚度为0.7 毫米的钢桶内,容器口应密封牢固。每桶净重不超过50公斤;按零担运输时,钢桶外应再加透笼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塑料袋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5.1 类氧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