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