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
①肌内注射,一次按体重 4.3mg/kg,60~90分钟后可重复一次;
②静脉注射,按体重 1mg/kg(一般用 50~100mg)作为首次负荷量静注 2~3分钟,必要时每 5分钟后再重复注射 1~2次,一小时内最大量不超过 300mg;
③静脉滴注,用负荷量后可继续以每分钟 1~4mg速度静滴维持;或以每分钟按体重 0.015~0.03mg/kg速度静脉滴注。
老年人、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肝血流量减少、肝或肾功能障碍时应减少用量,以每分钟0.5~1mg静滴。
极量:肌内或静脉注射 1小时内最大负荷量按体重 4.5mg/kg(或 300mg)。最大维持量为每分钟 4mg。
对于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1)5mL:100mg(2)20mL:400mg。
1、成人常用量
①骶管阻滞用于分娩镇痛,用量以 200mg(1.0%)为限;用于外科止痛可酌增至 200—250mg(1.0—1.5%)。
②硬脊膜外阻滞,胸腰段,250~300mg(1.5~2.0%)。
③浸润局麻或静注区域阻滞,50~200mg(0.25~0.5%)。
④外周神经阻滞,臂丛(单侧)250~300mg(1.5%);牙科,20~100mg(2.0%);肋间神经(每支),30mg(1.0%);宫颈旁浸润,左右侧各 100mg(0.5~1.0%);椎旁脊神经阻滞(每支),20~50mg(1.0%);阴部神经,左右侧各 100mg(0.5~1.0%)。 ⑤交感神经节阻滞,颈星状神经 50mg(1.0%),腰 50~100mg(1.0%)。
⑥一次限量,一般不要超过 200mg(4.0mg/kg),药液中加用肾上腺素用量可增至 200~250mg(6.0mg/kg)。静注区域阻滞,极量 4mg/kg。治疗用药静注,第一次初量 1mg/kg,极量 4mg/kg,成人静滴每分钟以 1mg为限。反复多次给药,相距间隔时间不得短于 60分钟。 2、小儿常用量随个体而异,一次给药最高总量不得超过 4.0~4.5mg/kg,常用 0.25~0.5%溶液,特殊情况才用 1.0%溶液。
外用给药
外用给药的剂型及用法与用量:
1、软膏剂5%,牙科可涂于口腔内吹干的粘膜表面;2.5%的软膏供皮肤外用,治疗瘙痒。
2、冻胶剂2%,成人常用采涂抹于食管、咽喉、气管或尿道等导管的外壁;妇女做阴道检查时可用棉花签沾 5~7ml涂于局部;尿道扩张术或膀胱镜检查时用量可达 400mg。24小时处方以 600mg为限。
3、漱口液 2%,用于口腔病,成人每次用 15mL,漱后吐出,每 3小时一次;用于咽痛,需要时可吞咽,处方 24小时以8次的用量为限,即2.4g,小儿酌减。
4、外用液4%,一般在作胃镜前直接涂抹或喷雾于咽喉或口腔粘膜表面,偶作鼻腔填塞,每次 24小时处方不得超过 3.0mg/kg,小儿慎用。 5、气雾剂或喷雾剂2—4%,可供作内窥镜用,每次 10~30mL,处方限量 3.0mg/kg。 阻滞麻醉,1~2%溶液,一次不超过0.4g;表面麻醉,1~2%溶液,喷雾或蘸药贴敷,一次不超过0.25g; 浸润麻醉,1~2%溶液,每小时不超过0.4g;治心律失常,一次静注1~3mg/kg,如无效,10~15分钟后同量再注一次,同时取100mg加于5~10%葡萄糖液100~200mL内作静滴,一次治疗总量4~6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