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列强发动侵华战争图集
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了一系列的条约,一般认为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不平等的。从条约的签订上看,是经过双方的交涉谈判、共同宣布的平等协定,但实际上两国的谈判总是经过了一场战争——早已腐朽没落的清帝国在对外经济与国防上不是近代帝国主义国家的对手,一场战争下来中国政府很少能从战争中占到什么“便宜”,反而让其他国家取得战争的主动,迫使中国政府以谈判为手段以避免更大的损失;中国政府的代理人往往在谈判时只有“接受”与“不接受”这样的选择,这些代理人作为一个专制帝王派来的代表,只能为了皇族的利益去签订这些条约。
中国的史学界大多将自1949年以前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840年—1860年)
这一阶段既是中国由君主专制社会走向半殖民社会的开端,也是列强在中国建立殖民体系的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南京条约》的签定标志着中国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建立与初步形成。《南京条约》又与《望厦条约》、《黄埔条约》构成了中国不平等条约体系中最重要的奠基石。通过这三个不平等条约,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三个资本主义国家:美、英、法三国在中国取得了如下权利: 1.取得自由对外贸易的通商权与片面最惠国待遇。
2.取得协定关税的权利。
3.取得在华传教、租地建房的权利。
4.取得领事裁判权。
5.取得部分中国领土的占有权。
这些不平等权利构成了中国最早的不平等条约体系,无论是今后的租界、内河巡航、高额赔款都不过是上述权利的延续、发展与补充。
1853年在上海的一场小刀会起义令英国人取得了控制中国海关的绝佳机会;第一次鸦片战争后14年,英法为扩大在华权益再度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这场持续4年的战争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条约: 这次战争带来的新的不平等条约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化的程度,欧美各国又取得了一些新的条约特权:
1.胃口大开的领土要求。
2.扩大对外贸易窗口的要求。
3.内河航运权。
4.鸦片贸易合法权。
5.内地自由行动权。
6.劳工出国权。
这一时期的不平等条约大多围绕着贸易而进行,对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而言,工业革命后生产力的提高带来了大量的商品,在本国市场销售商品取得利润不能完全满足资本家的欲望,因而就要开辟新的海外市场。所以各国采用的都是自由贸易的经济方针,政府制定的对外政策无不以扩大贸易对象,实现商品输出为主要目的。打开中国的大门,建立殖民地,要求五口通商、协定关税都是这一方针的具体体现。面对顽固不愿开放的清朝政府,各国就采用了先以武力手段迫使中国政府谈判,再取得交易特权与商品市场。 第二阶段(1860年—1919年)
漫画中,世界强权正在分割中国这块大饼
在《北京条约》签订之后,清帝国进行了一场洋务运动的变革;在1860以后的一段时期内,清政府“内外祥和”,称之为“同治中兴”。但是,好景不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1876年因马嘉理案签订烟台条约。1883年,法国为侵略越南而挑起战争。在这场被称为中法战争的战争中,清军于马尾海战大败后在陆地战场上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此时清政府却主张趁胜求和。1885年李鸿章和法国公使巴德诺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法新约》。这场战争显示了洋务运动的成绩,更暴露了洋务运动的严重不足。此时,日本正处于明治维新时期;他们制定了入侵中国的“大陆政策”,并通过不断扩军备战一步步实施他们的计划。在一切就绪之后,1894年,日本发动了日本称为日清战争的甲午中日战争。由于清政府的腐朽,战争迅速失败。1895年李鸿章和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春帆楼签订了《马关条约》。 此后,列强在中国大肆划分势力范围,强占租借地,中华民族同外国矛盾日趋激化。以“扶清灭洋”为口号的义和团运动迅速在中国北方兴起(南方也有类似性质的运动,规模较小)。义和团运动在反侵略也极端排外,仇视一切外来事物;在华北四处杀害外国人与信仰基督教的中国人,烧毁教堂、铁路等一切跟外国有关的事物。外国人纷躲入使馆避难。列强以保护侨民为名,英法美俄德日意奥八国联合起来,组成联军进入中国,在天津登陆后向北京进发。清政府则以“义和团可用”,让义和团及清兵在北京围攻外国使馆,并向十一国宣战。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清皇室仓皇离开;并以政府之前是被义和团胁持为名,由李鸿章出面跟列强求和。义和团则被中外联合剿杀。同时俄国更乘机占领中国东北。1901年,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同11国签订了《辛丑条约》。因为列强之间的矛盾,中国免于被瓜分。但条约对中国处以惩罚性的条款,包括容许外国在北京至天津驻兵,并对各国赔偿大额军费。李鸿章不久病死。这个条约进一步削弱清政府的统治。 第三阶段(1919年—1949年)
《辛丑条约》签定时的合影。
在这一阶段,在中国植根近80年的不平等条约体系开始遭到动摇:早先苏联宣布废除沙皇俄国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历来传闻如此,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苏联做到了这点,或者作出过这个声明。);国内民主意识与救亡图存观念日益上涨,大规模的群众集会此起彼伏。令当时的北洋政府受到极大压力。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展现出中华民族不甘于受人宰割的决心,其结果是远在法国召开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没有在破坏中国权益的《凡尔赛和约》上签字。此后不久,随着联俄容共的实现,中国国民党领导进行北伐。自1927年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中国大陆上出现了持续不断的权力收回与“改订新约”运动,使得中国的民族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这一时期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府虽不敢彻底废除所有的不平等条约,但已经对部分国家主权展开收回行动。其主要活动为:
国民革命军接管英国租界
1.收回租界:包括1927年1月国民政府下令收回发生一三惨案事端的汉口英租界和九江英租界;1930年10月1日收回英国占领的威海卫租借地;1931年1月15日收回比利时在华租界(天津比租界)。2.收回关税主权:改订新约运动的成果之一;1933年国民政府实行新税则,标志着中国基本实现了关税自主。 3.废除领事裁判权与片面最惠国待遇。
但这一系列的活动并没有彻底让中国摆脱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状况,这是由于当时的中国国力依然不足以与世界强国对抗,政府害怕面对废除不平等条约后各国可能做出的强烈反应甚至是动用武力;国民政府需要有外国的经济、外交上的支持,不可能接受被国际孤立的形势。因而在20世纪30年代后,不平等条约的体系反而再次加强,但各国也已经不再采用武力威胁的手段,转而以一定的经济利益或一些对中国而言无关大局的利益来换取特权,或者先制造舆论优势渲染签订条约的利益。如何梅协定就是日本先制造“华北独立”的事端,再通过舆论向外界诠释华北不设防带来的好处,最终使国民政府接受协定。 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由于中国与意、日为交战方,因此废除了在华的不平等条约。为了维持反法西斯同盟的稳定,1943年1月11日美国和英国分别与中华民国签署《中美新约》、《中英新约》,自愿放弃在同盟国中国的特权。
1949年9月,在北平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其第55条公开宣布“对于国民党所订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
一览表
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国政府或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是不平等的条约。
1.中俄蒙协约(民国4年(1915年)6月7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外蒙古,恰克图) 2.民四条约(二十一条)(民国4年(1915年)5月25日,中国与日本,签约地点:北京) 3.满洲里界约(1911年(宣统三年)12月20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满洲里) 4.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4月27日,中国与英国,签约地点:北京) 6.辛丑条约(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9月7日,签约地点:北京)
7.广州湾租界条约(或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时间: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11月16日;签约地点:广州湾;中国与法国)【注:广州湾今广东湛江市】 9.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6月9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10.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3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国圣彼得堡签订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当时入侵广州湾的法国兵。
11.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3月6日,北京;中国与德国)13.中俄密约(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6月3日,莫斯科) 14.马关条约(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4月17日,马关,与日本)
15.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0年(光绪十六年)3月17日,印度加尔各答;补充修订:1893年12月5日,大吉岭) 18.中日北京专条(1874年(同治十三年)10月31日)
20.中德通商条约(1861年(咸丰十一年)9月2日,天津) 21.北京条约
a)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1月14日,北京) b)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5日,北京) c)中英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4日,北京) 22.天津条约
23.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5月28日,黑河) 29.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与英国,南京) 关于《尼布楚条约》:从历史上看,当时的中国与俄国,政治上是相互独立的,经济上也没有依赖,军事上也没有弱势。中国和沙俄的雅克萨之战是中方完全胜利。中国与沙俄在签订条约时,互相不受对方的军事压迫,双方处于完全自愿签订的《尼布楚条约》,所以《尼布楚条约》是平等条约。《尼布楚条约》不是割地条约,是中俄瓜分喀尔喀部族地区的条约,是清俄划分外蒙古的第一步。条约签订后,喀尔喀蒙古人不再有后撤纵深,迫不得已南依,逐步迁移到如今的中国内蒙古自治区。 1917年,德意志帝国和奥匈帝国因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而被废除不平等条约。1917年苏俄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事后未完全兑现,亦无退还条约中获得的领土)。1943年,美国和英国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意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失去他们的特殊地位,日本、意大利在中国的殖民地和租借地被全部剥夺。1946年,法国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不承认以前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